中午十二時,法醫科解剖室。
兩具尸體并排在不銹鋼解剖臺上。陸逸辰戴著放大鏡,仔細檢查每一寸皮膚。
“找到了。”他突然說。
王平安走過去:“什么?”
“看這里。”陸逸辰指著第一具尸體(阿玲)的左腳腳踝,“一個極小的針孔。我原本以為是注射毒品留下的,但位置不對——在腳踝內側,靜脈不在這里。”
他又指向第二具尸體的同樣位置:“同樣的針孔。同樣的位置,同樣的角度。”
“注射什么?”
“取樣檢測了,是琥珀膽堿。”陸逸辰說,“一種肌肉松弛劑,醫用上用于麻醉輔助。注射后會迅速導致全身肌肉麻痹,包括呼吸肌——如果不及時接上呼吸機,幾分鐘內就會窒息死亡。”
“所以她們不是被勒死的?”
“是,也不是。”陸逸辰解釋,“兇手先注射琥珀膽堿,讓她們窒息。但這個過程需要幾分鐘,而且死者會有痛苦掙扎。所以兇手又用止血帶勒頸,加速死亡,同時也……制造他想要的‘視覺效果’。”
他頓了頓:“琥珀膽堿是處方藥,嚴格控制。能大量獲取的,只有醫療機構,或者……有特殊渠道的人。”
“馮耀宗的父親是開私立醫院的。”王平安想起資料,“雖然已經過世,但他應該還有醫療界的人脈。”
“還有這個。”陸逸辰拿起一個小證物袋,里面是一根極細的黑色纖維,“在兩具尸體的頭發里都發現了,同樣的纖維。不是她們自己的衣物材料。”
“是什么?”
“碳纖維。”陸逸辰說,“很高級的那種,通常用于專業攝影器材的三腳架、滑軌等設備。”
“肖寒的拍攝設備。”
“對。但還有一點——”陸逸辰調出顯微鏡圖像,“纖維表面有微量的皮屑和汗液殘留。我們提取了dna……和馮耀宗辦公室水杯上的dna吻合。”
王平安眼睛一亮:“他在現場?”
“至少接觸過這些攝影設備。”陸逸辰說,“而如果設備出現在謀殺現場,他很難解釋為什么自己的dna會在上面。”
“還不夠。”王平安說,“他的律師可以說,他只是‘參觀’過肖寒的工作室,碰過設備。”
電話響了。技術科報告:“王sir,破解了肖寒的加密通訊記錄。他有一個定期聯系的號碼,我們追蹤到了……是馮耀宗的私人手機。”
“通訊內容?”
“大部分是加密的,但我們恢復了幾條。其中一條是1月30日晚上十一點發的:‘樣品已準備,客戶確認,明晚交貨。’”
“1月30日,”王平安說,“霧河案發當晚。”
“還有一條是2月2日凌晨三點,也就是西貢案發前后:‘二號樣品效果更好,但需要清理痕跡。老地方。’”
“老地方?”
“后面提到了一個坐標。”技術科報出一串數字,“我們查了,是西貢一處廢棄的度假屋,屬于馮耀宗的公司名下。”
王平安抓起外套:“陳sir,帶一隊人,去那個坐標位置。陸法醫,你跟我一起。”
下午三時,西貢郊野公園深處。
警車停在一條荒廢的小路盡頭。前方是一片茂密的樹林,隱約能看到一棟白色建筑物的屋頂。
“就是那里。”陳志偉指著地圖,“‘白沙灣度假屋’,八十年代初建的,后來荒廢了。三年前被耀宗地產收購,說是要改建成高級會所,但一直沒動工。”
眾人徒步穿過樹林。度假屋是一棟兩層建筑,外墻斑駁,窗戶大多破碎。
推開生銹的鐵門,里面是空曠的大廳。地面上有新鮮的車輪印,還有拖拽痕跡。
王平安順著痕跡走到一扇暗門前。門沒鎖,推開后,是一段向下的樓梯。
地下室。
燈光打開,所有人都倒抽一口冷氣。
這里被改造成了一個小型的……攝影棚。
純白色的背景布,專業的攝影燈,軌道車,三腳架,甚至還有一個小型的控制室,隔著單向玻璃可以看到拍攝區。
拍攝區中央,是一張不銹鋼解剖臺。
臺子上還殘留著暗紅色的污漬。
陸逸辰走上前,噴灑魯米諾試劑。整個臺子瞬間發出刺眼的熒光。
“大量血跡。”他說,“不止一個人的。”
王平安走進控制室。操作臺上有一排監視器,旁邊還有一個錄像機。他按下播放鍵。
畫面出現。
還是那個白裙子女人,但這次畫面里多了一個人——馮耀宗。
他站在控制室里,透過玻璃看著拍攝區。臉上帶著微笑,手里端著一杯紅酒。
拍攝區里,肖寒正在指導彭家輝:“動作慢一點……對……讓她掙扎……鏡頭推近……”
畫面中的女人被止血帶勒住脖子,臉色發紫,眼球凸出……
馮耀宗喝了一口酒,對著麥克風說:“很好。繼續。”
王平安關掉錄像,臉色鐵青。
“找到證據了。”陳志偉聲音顫抖,“這錄像……可以直接定罪。”
“還不夠。”王平安說,“錄像里馮耀宗只是在‘觀看’,沒有直接動手。他的律師可以說他不知情,只是被邀請來‘看藝術創作’。”
“但加上其他證據……”
“我們需要更直接的。”王平安環視整個地下室,“肖寒在哪里?彭家輝說‘很多穿西裝的人在看’,其他觀眾呢?這個地下室里應該有客戶名單,付款記錄,所有東西。”
技術科人員開始全面搜查。
在地下室的一個暗格里,他們找到了一個保險箱。撬開后,里面是整整齊齊的檔案袋。
每個檔案袋上都有一個編號:001、002、003……
王平安打開001號檔案。里面是阿玲的資料:照片、住址、生活習慣、甚至還有她家人的信息。最后一頁是一張支票復印件,收款方是“新生療養院”,金額八十萬港幣,付款人簽名……是市政局那名官員。
002號檔案是西貢案的死者。
003號檔案是空的,但里面有一張照片——另一個年輕女性的生活照,背面寫著:“待處理,2月5日”。
“他計劃三天后再殺一個。”陸逸辰說。
王平安翻到檔案袋的最后一頁,那里貼著一張小小的便簽,上面是馮耀宗的字跡:
“土地要干凈,尸體最干凈。”
他拿起手機,打到處長辦公室:“處長,我們找到了直接證據。馮耀宗涉嫌組織并觀看謀殺表演,且與至少兩起命案直接相關。請求立即簽發逮捕令。”
“證據確鑿?”
“有錄像,有物證,有文件。足夠申請逮捕令了。”
“好。我立刻安排。你們在哪里?”
“西貢白沙灣,一個廢棄度假屋。馮耀宗名下的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