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表明心跡。臣自幼立志,匈奴未滅,何以家為?此志,至今未改!陛下厚恩,臣感激涕零,然賜婚之殊榮,臣實不敢領受,恐負陛下期望,亦損臣戍邊之志!臣之心,只在破胡安疆,不在兒女私情,至少,不在長安所賜之私情!”
“其三,自請戍邊。臣愿立軍令狀,此生鎮守北疆,匈奴一日不靖,臣一日不離邊塞!懇請陛下收回成命,允臣專心軍務,以報國恩!”
他的話語鏗鏘有力,奏表更是寫得情真意切,既表達了對皇帝的忠誠與感激,又明確婉拒了婚事,更以“匈奴未滅,何以家為”的壯志和自請終生戍邊的決心,來表明自已不可動搖的心志。
這幾乎是將了皇帝一軍。寫罷,他用上將軍印,裝入銅管,以火漆封好。
“八百里加急,直送長安!”
霍昭將奏表遞給親衛,語氣不容置疑,“告訴信使,沿途不得有任何延誤!”
他知道,這道奏表遞上去,必然會再次引起朝堂震動,甚至會激怒一些權貴,加深皇帝對他的猜忌。
但他別無選擇。他不可能接受那樁充滿政治算計的婚姻,更不可能辜負阿月。
這是他必須做出的應對,以最直接也最危險的方式,向長安表明他的態度和底線——北疆可以守,但原則,不可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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