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襄人外遷
    當然,目前很多襄人還處于遷移狀態,不宜立即推出,但是已經遷到各路的襄人,如果因返鄉辦事之類的,也要到所在府、郡民政局申請批準才行。
    既然以后是襄人不得出路,夷人不得出郡,就必須加快兩級行政區域邊界的劃定。目前路一級的已經出來了,中南半島全部屬于符真路,南洋群島全部屬于巽他路,兩者之間隔著大海,瀚海路目前還沒有組建完畢,以后等第二波擴張再增加一些郡。
    目前各郡的區域大體定了,但是要加快劃界,還是要保持均衡的原則,小郡補一些,大郡割一些,不能讓各郡的體量相差太大。
    各路、郡的邊界劃定以后,就要實行嚴格的管制政策,每個路、郡只留下一些重要陸海通道,其他的一律關閉。
    如符真路,與國內可以留三個陸上通道,一是經邊城奇英到達林邑郡,二是經蒼望城到達伊洛郡,三是經茫乃城到達南掌郡;在海上通路方面,可以保留隆安府、峴羅、吞武里、仰光、馬六甲等幾個重要港口。
    如林邑郡,除了路一級的奇英、峴羅兩個陸海通道,可以在向南、向西各設一個郡一級的路上通道,選擇幾個較大港口,作為出郡的海上通道。
    各路、郡除了保留的陸海通道之外,其他地方要采取一些適當的隔離措施,不得再隨意通過。跨路通行必須通過路一級的通道,跨郡出行,則是路、郡兩級通道均可,比如峴羅港可以路、郡共用,防止資源浪費。
    襄人可以在路的范圍內隨意行動,但是在經過各郡的關口時,必須出示身份牌,如果出路,就必須再出示民政局的批條。夷人可以在郡一級自由活動,但是如果要出郡一級,必須出示身份牌和民政局的批條。
    考慮完夷人的事情,李純又開始考慮華襄兩族的事情,目前三路都在想辦法吸引華襄兩族過去,促進當地發展經濟。對于襄人遷到夷人地區,李純完全支持,要求各地提供一些便利條件。
    襄人凡是要遷出,可以直接辦理準遷證,到了夷人地區后,憑著準遷證,將戶口落在新的地方。有些襄人怕遷的地方不好,也可以先不遷戶口,在民政局辦理出境申請,到夷人地區安頓好以后,再回來處置資產,辦理準遷證。
    那些襄人在夷人地區享受優待政策,在老家的資產也可以變賣成錢,各人權衡利弊決定去留。
    襄人都在往外遷,自然只有漢人來買他們的土地房屋,有些襄人的土地靠近漢人,或者位于平原肥沃地帶,相對比較好賣,有的相對偏遠,土地在山坡上,相對就不好賣。有些襄人的資產賣不掉,就沒法走,形成一個僵局,影響了一些襄人的遷移意愿。
    李純讓民政局測算了一下,認為符真、巽他兩個路第一批可以各遷移30萬人,瀚海路可以遷移15萬人。
    朝廷就按照這個配額分配給三個族群所在的道,如果遷出的襄人達到或超過配額,就由民間自行買賣,如果少于配額,可由當地的官府按照市場價的八折進行托底收購,然后由財稅部轉移支付,資產歸到官府名下。
    朝廷出臺這個鼓勵政策以后,那些真心想去夷人地區的襄人,基本都愿意吃虧兩折,將資產都賣出去。一旦達到配額,官府就停止托底收購,不然的話財政也受不了。
    由于幾十萬的襄人要賣出房產、土地,所以在契胡、僚越、駱甌三個族群所在的地方,這些東西的價格下降了不少,比其他地方的價格實惠很多,吸引了不少漢人過去購買。
    漢人歷來重視土地,視為財富的象征,所以很多手里有閑錢的漢人都跑去買房買地,一時間交易很活躍,大量的土地房屋易主。
    僚越族群比較分散,很多地方和漢人臨近,所以賣地最方便。駱甌族群相對集中一些,那些平原地區的還算好賣,遷出去的多一些,山區、丘陵地帶的土地不好賣,遷出去的比較少。
    契胡族群位于漠南地區,少部分是農用地,還能賣掉,大部分都是草場不好賣,當地官府干脆就根據想遷移契胡部落的放牧區域,評估一個總的價格,將錢發給部落,讓他們內部自己分,其所游牧區域的草場則歸官府所有。
    李純對于襄人的對外遷移,采取了鼓勵和支持的做法,也鼓勵華人遷移到襄人騰出的地方,但是限制華人到夷人地區。李純認為,華族當前的重點是填補襄族騰出的空間,而不是跑到夷人地區跟襄人搶空間。
    李純覺得,當前到夷人地區的華人主要有三類,一是公職人員,二是駐軍,三是經商人員,后續還要加上教育和其他必要的技術人員。
    公職人員和駐軍是必須的,也是有固定數量的,對于經商,當地盡量以襄人為主,只有跨路的大宗貿易讓華人去做。至于后續的教育和相關技術人員,也要進行評估,只有那些確實需要華人來做的,再審批同意他們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