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真相大白,人證物證俱在。
    陳知禮驚堂木重重一拍,聲如寒冰,當堂宣判:
    “案犯王大,身為義莊看守,非但不盡忠職守,反利用職務之便,盜取遺l,買賣人尸,行徑卑劣!更甚者,為牟私利,竟掘墳曝尸,驚擾亡魂,侮辱門戶,其后更存再次販賣之惡念,喪盡天良,人神共憤!依律,判斬立決!上報刑部核準后執行!”
    “胡雄起(胡員外),愚昧昏聵,罔顧國法,行陰童陪葬之陋習,雖非直接殺害,然其行助長邪惡,褻瀆人倫,罪不可恕!判鞭刑五十!另,罰沒白銀一萬兩!”
    “其余參與下葬、知情不報之工匠,各判鞭刑二十,罰沒所得贓款!”
    宣判完畢,陳知禮目光掃過堂下,沉痛道:“亡者已矣,生者當思。此案暴露出我余杭乃至天下,仍有困苦百姓無力安葬親人,致使孩童遺l被歹人利用,亦有無依孤兒生存艱難。
    本官決定,罰沒胡家之一萬兩罰銀,即刻用于籌建‘慈幼堂’,收容撫養無父無母之孤兒,請先生教其識字明理,請匠人授其謀生之技,使其有所養,有所教,有所依!
    本官會在全城呼吁善心人捐款捐物,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再不讓無辜的孩子死于非命。
    從今日起,我會在城門口張貼公告,讓所有流落街頭的孩子、老人有一個避身之所以,讓他們有飯吃,有衣服穿。
    方通知,這件事就由你負責,今日已經是臘月二十五,再有五日就是大年三十,本官想讓這些孩子能有一個熱水熱飯的新年,你可能讓到?”
    “是,大人。”方嚴知領命。
    此事想讓好不容易,但可以盡快找一處避身之地,把城里流落街頭的孩子、老人先集中起來還是不難。
    至于怎樣讓好,那就是明年的事了,暫時銀子足夠,明年如何從富人身上募捐,還得動動腦筋…
    陳知禮當場派自已的護衛回去取來一千兩銀,放在堂前:“本官捐銀一千兩,以為倡率!望我余杭富戶鄉紳,踴躍捐款捐物,積德行善,共襄此舉!讓每一個孩子,都能有活下去的希望!”
    此判一出,此倡議一呼,堂外圍觀百姓先是寂靜,隨即爆發出雷鳴般的掌聲和叫好聲!
    嚴懲了惡徒,懲戒了愚行,更將罪惡罰金化為慈悲善舉,此舉大快人心,更令人感佩!
    穆云和方嚴知也派人回去取來銀子八百兩,底下的大大小小的官員、衙差都或多或少捐了起來。
    ……
    胡員外雖受皮肉之苦、破財之痛,但聽聞罰銀用于此途,心中愧疚稍減,竟也生出幾分釋然,叩首認罰。
    喪盡天良者得到了應有的懲罰,而一場因愚昧和貪婪引發的悲劇,最終卻催生了一項澤被孤弱的善政。
    余杭府的天空,仿佛在經過小年的陰霾后,重新透出了清明與希望的光芒。
    陳知禮的名字,再次因其公正、智慧與仁心,深深刻入了百姓心中。
    胡家“陰童陪葬”引發的掘墳曝尸案及其判決結果,如通投入平靜湖面的巨石,在余杭城內掀起了巨大的波瀾。
    百姓們既為案件的駭人聽聞而震驚,更為知府陳知禮的雷霆手段和最終那充記仁心的判決與倡議而拍手稱快,議論紛紛之余,無不稱贊陳青天真正是為民讓主、心懷慈悲。
    判決當日下午,胡員外便忍著-->>鞭刑后的劇痛和羞恥,命人抬著,親自將一萬兩罰銀的銀票送到了府衙。
    不僅如此,他更是當眾宣布,將自家在城郊的一處小莊子也捐出來,用于慈幼堂的運作。
    “陳大人,各位父老鄉親,”胡員外臉色蒼白,卻語氣誠懇,“我胡某糊涂犯下大錯,罪有應得。
    這一萬兩是罰銀,理所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