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十多天,倆個年輕人就像是久旱逢甘霖,感情也隨之急劇升溫。
等鄒蕓媽回家以后,鄒蕓便總是在黃昏的時候借口外出,跑到陳鴻飛的出租屋里與他廝混,而陳鴻飛從那以后,就很少去鄒家,像兒子照顧老子一樣,去伺候鄒副局長了。
鄒副局長隱約嗅到了一股不同尋常的味道,于是勒令鄒蕓不許晚歸。
時間一晃,傷筋動骨一百天過去,鄒副局長到了單位,開始上班的時候,才聽到了一些關于陳鴻飛和女兒鄒蕓的風風語。
在那個年代,那個思想還不開化的小縣城,女孩自由戀愛是很難被接受的,鄒副局長狠狠地把鄒蕓罵了一頓,不許鄒蕓再跟陳鴻飛接觸。
回到單位之后,鄒副局長把陳鴻飛喊到自己的辦公室,關上房門之后,狠狠地給了他好幾個耳光,并且厲聲告誡他,不要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如果換做是現在的陳鴻飛,他一定不會屈服的,并且會將自己跟鄒蕓的關系公諸于眾,讓鄒副局長不得不向現實低頭。
但那個時候的他,雖然已經有了幾年上班經驗,腦瓜子卻終究沒有開竅,挨了打的他,覺得甚是丟人,就果真沒有再去糾纏鄒蕓。
棒打了鴛鴦,卻無法阻礙他倆曾經在一起的事實,因為很快,鄒蕓的肚子顯懷了。
懷孕的事情曝光之后,鄒副局長夫妻兩個,把女兒罵了個狗血淋頭,鄒蕓只是哭,什么也不說。
幾天過去,看著日漸消瘦的女兒,鄒蕓媽終于開始說服老公,她說陳鴻飛這孩子也不錯,對你挺孝順的等等,既然她們兩個情投意合,不如就答應了他們的事兒,總不能眼睜睜地看著,女兒被現實逼死吧。
于是,鄒副局長低了頭。
倆人結了婚,鄒副局長動用關系,給陳鴻飛提了個股級干部,從此以后,他的仕途之旅由此開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