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雖有違紀行為但主動糾正、整改徹底,且符合從輕或減輕處分條件的,可依據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在量紀時予以適當考量。
不過,所有從寬處理的決定都必須經過集體研究、嚴格審批,并全程記錄在案,確保每一個環節都經得起歷史和紀法的檢驗,既讓主動糾錯者感受到組織的政策感召,又堅決維護紀律的剛性與權威。
避免出現“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情況,真正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總而之,厲元朗認為,這件事要分成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就是由省紀委發出《關于開展領導干部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明確自查范圍、內容、時限及相關要求,要求全省各級部門迅速組織傳達學習,督促所有符合條件的領導干部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主動申報子女及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并對是否存在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其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等問題進行深刻自查。
通知中特別強調,自查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從嚴從實的原則,對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從嚴從重處理,絕不姑息。
同時,為確保自查工作有序推進,省紀委將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和指導,并開通舉報電話和郵箱,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形成全方位的監督網絡,確保自查階段能夠全面掌握真實情況,為后續處理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其實,之所以把這件事擴大到全省干部范圍內,也是為老干部們爭取顏面。
沒有特殊的引指,也好讓他們在這一波行動中,不至于變成人人背后議論的焦點。
至于第二和第三階段,還要看主動退贓的進展情況,再做應有的調整。
就在五人小組會結束的第三天,省紀委印發的通知出籠。
一場涉及南州干部子女及其親屬經商的專項整治行動,正式拉開帷幕。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