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醫院,推進搶救室,沒用十分鐘,醫生便苦笑著走了出來。
“太晚了,人已經死了!”醫生道。
負責來押解程輝的,正是常力的最信任的王大偉,他頓時急得出了一身汗,瞪著兩個眼睛,半晌都沒說出句話來。
雖然事發突然,但王大偉還是比較冷靜的,他立刻向專案組現任領導,省廳刑偵局副局長羅永亮做了匯合,羅副局長聽罷,也深感事態嚴重,馬上與東遼市局取得了聯系,命令將西崗分局所有參與抓捕和審訊程輝的干警緊急集合,并調取相關視頻,同時,程輝服用的日本進口急救藥也做為重要物證封存,以待日后調查。
然而,這一系列補救措施卻引發了西崗分局的強烈不滿。西崗分局局長劉利民甚至直接將電話打到了市政法委書記白曉光的家里,對省廳的做法提出了質疑。
公安系統的組織架構很有中國特色。
作為省級主管部門,省公安廳對下屬各市公安局,只負責具體業務的領導,而其他諸如人事任免、財政撥款、后勤保障等等,均由所在城市的市委和市政府承擔。包括市公安局局長和政治部主任的任免,都是由市委和市人大批準,公安廳只有建議權,并無決定權。
說得夸張點,就算省公安廳對市局局長的人選有異議,不予同意,但當地市委照樣可以直接任命,只不過暫時不報請市人大通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