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末期,跳交誼舞是很流行的,小小的黃嶺也不例外,縣文化宮被當時的一個社會大哥承包下來,開辦了全縣第一家舞廳。
舞廳成立后,立刻就成為眾多社會青年的聚集場所,人多了,亂七八糟的事自然就多了,每天都有因為爭風吃醋而引發的斗毆,治安狀況極差。
當年的城關派出所,只有一臺老舊的北京212吉普,普通民警巡邏,只能騎自行車或者徒步,孫國選當時本來是想回家的,路過舞廳的時候,無意中掃了眼,便發現了這個可疑的小男孩。
小男孩似乎也發現了他,立刻變得警覺起來。
這小子肯定有事!先帶回所里問問再說。孫國選心中暗想。
為了不打草驚蛇,他不動聲色的騎了過去,在前面路口兜了個圈,又從另外一個胡同繞了回來,停好了車,探頭看了眼,見那小男孩還沒走,正抻著脖子往舞廳里張望,于是趁其不備,幾步沖了過去,三下五除二便給制服了,然后薅著后脖領子,便朝自行車走去。
當年的民警執法,遠沒有現在這么規范,不需要什么證據,看你形跡可疑,就可以帶回去審查,有事沒事的其實無所謂,反正只要認定你不是好人,隨便按個尋釁滋事之類的罪名,無需經過法院審判,就可以送去勞動教養了事。
孫國選當時也是這么想的,正準備把男孩帶回所里,偏巧幾個同學在對面飯館吃飯,聽見動靜出來看熱鬧,見是他抓了小流氓,便興高采烈的喊他過去喝酒。
他正好也餓了,略微想了想,將小男孩銬在了自行車的大梁上,又跟飯店老板借了根鎖倒騎驢的鐵鏈子,把車鎖在了路邊的電線桿子上,然后便放心大膽的去吃飯了。
開始的時候,還不時出去看一眼,可幾杯酒下肚,便把小男孩的事給忘到腦袋后面去了,正喝熱鬧,冷不丁一抬頭,卻見那個臟兮兮的小男孩推門走了進來,徑直來到桌前,大模大樣的坐下,然后拿起孫國選的筷子,便吃了起來。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