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太極宮。
三日后的大朝會,如期舉行。
這是貞觀十八年開年以來,規模最大、氣氛最緊張的一次朝會。
天未亮,皇城門外已車馬如龍。
文武官員按品階排隊入宮,紫袍朱衣,冠帶儼然,但幾乎無人交談。
每個人臉上都寫著兩個字:凝重。
辰時正,鐘鼓齊鳴。
李世民身著十二章紋袞服,頭戴通天冠,緩步登上御座。
他的目光掃過丹陛下黑壓壓的群臣,平靜如水,卻讓所有人心中一凜。
“眾卿平身。”
“謝陛下!”
例行禮儀后,殿中監唱喏:“有事啟奏,無事退朝——”
通常這個時候,會有短暫的沉默。但今日不同。
李世民直接開口:“既然眾卿無本,那朕有幾件事要說。”
他站起身,走下御階。這個動作讓許多老臣心頭一跳——陛下要動真格的了。
“第一件,洛陽獨孤氏案。”
殿內落針可聞。
“三司會審已有初步結果:獨孤懷義走私軍械、販賣私鹽、私通突厥殘部,證據確鑿。其子獨孤亮參與行刺太子,人證物證俱全。”
李世民的聲音在大殿中回蕩,字字如錘:“按《唐律》,當處極刑,夷三族。”
“陛下!”御史中丞于承慶出列,“臣有諫!”
“講。”
“獨孤氏雖罪大惡極,然其祖上于國朝有功。
武德年間,獨孤懷義之父獨孤信,曾獻糧十萬石助軍,此功不可忘。
請陛下念及舊功,從輕發落,免夷三族之刑,以顯皇恩浩蕩。”
這話說得巧妙,既承認獨孤家有罪,又搬出“功過相抵”的老套路。
李世民看著他:“于卿的意思是,只要祖上有功,后人就可肆意妄為?那要律法何用?要朝廷何用?”
“臣不敢……”
“你不敢?朕看你們敢得很!”
李世民突然提高音量,“走私軍械時,你們怎么不站出來說‘祖上有功’?
行刺儲君時,你們怎么不站出來說‘皇恩浩蕩’?
現在人要殺了,倒想起這些了!”
于承慶面色煞白,跪地不敢。
“還有誰要求情?”李世民掃視群臣。
無人應答。
“好,既然無人再求情,那朕宣判:獨孤懷義、獨孤亮,斬立決。
獨孤氏直系男丁,十六歲以上者,流放嶺南,遇赦不赦。
十六歲以下者及所有女眷,沒入官婢。家產全部充公。”
頓了頓,他補充道:“此判決,三日后執行。屆時,朕會親臨刑場監斬。”
滿殿嘩然。
皇帝親臨刑場監斬,這是大唐開國以來從未有過的事。
這意味著什么?意味著陛下不僅要殺人,還要讓天下人看著他殺人!
“第二件事,”李世民像沒看到眾人的反應,繼續道,“火汽船一案,牽出工部、戶部、兵部十三名官員受賄瀆職。名單在此。”
王德展開一卷黃綾,朗聲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