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憲法與人民
在《我們人民》三部曲中,阿克曼試圖提醒人們重新注意憲法權力的最終來源:我們人民。在他對美國憲法兩百年歷史的回顧中,他不但重新勾勒了一個整合以往的憲法解釋理論的新范式,而且還有力地描述了人民主權在美國的不斷復活和重現。
托克維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中天才地預,民主的潮流浩浩蕩蕩,勢不可擋。事實上,今天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的憲法不把人民主權作為憲法的基本原則進行宣告式的規定,有些國家甚至不嫌“人民”和“民主”并列而導致的語法錯誤而一起寫入國名。但是,人民主權從其誕生之日起就無法擺脫在實施上的困擾。如果說象希臘那樣的城邦,公民們通過城邦公民大會來議決一切事務是可能的,那么,在跨越大陸,人數動輒以千萬、億數來計算的大國,公民對政治的事務的直接決定和參與就顯得不太現實。耶魯大學教授(看小說到小說網.)an在《發明人民:人民主權在英美的興起》一書中在對人民主權興起的觀念史進行梳理的基礎上,用“擬制”一詞來描述人民主權。[24]在man看來,人民主權是精英所發明和擬制出來的口號,目的是為了說服多數派能夠接受最終由少數派來治理的事實。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它是一種虛構。但是,這種虛構和現實之間的符合程度之范圍,從100%到0不等。只要存在相應的選舉程序,我們就不能說是100%的虛構;而只要不是所有人民都能夠參與決策構成,我們也不能說它是100%的現實。但是,無論如何,虛構和現實之間的差異不能太遠,否則人民就會揭竿而起反抗代理人對他們名義的濫用。而在man看來,建國時期的種種實踐,從最底層的市鎮會議到最具歷史意義的制憲會議,是人民主權這種理論擬制和政治現實之間距離最小的時候。可以說,在革命的**時刻,是人民主權的理論和實踐之間距離最小之際。在革命取得成功的時候,必須要尋求一個例行化的機制來把那高亢激昂的人民的呼聲穩固下來。除了憲法之外,人民主權還需要通過諸如代議制、請愿、自由結社等中間性機制來落實其宣告,防止人民主權成為一個永久的但空蕩的回響。
在原意解釋派看來,建國是唯一的人民發出聲音的時刻,此后的各種具有尊重憲法義務的部門的任務都在于維護在這一人民參與的偉大時刻作出的決定。憲法因此是一部“永動機”,不需要任何公民德行燃料的加入,就會自動而永久的運轉下去。這種對憲法原意的信徒般的追求,或者說“祖先崇拜”招到了各種各樣的批評。最致命的批評仍然是所有憲法解釋都必須要面對的反多數人統治的難題,原意解釋意味著制憲者已經一勞永逸地替未來世代的人做出了最終的選擇,未來世代的人以各種各樣的方式在向制憲者的原意回歸。而且,就人民主權的行使而,人民只有一次,那就是制憲。憲法之所以成為高級法,也正是因為它是人民主權行使的體現。此后,憲法的文本就是一個最終的文本。而人民主權也就徹底沉睡了。也就是說,人民主權經過制憲實現了權力的例行化,從此以后,人民主權就成為了歷史。
如果說原意解釋派的人民主權是一次性的,那么,阿克曼的人民主權則是開放性的,多次行使,一直存于全體美國人民手中的。“二元論的核心是被動員了的人民能夠自己掌握法律并向統治者發出新的前進方向之命令。”阿克曼認為美國人民在其長達兩百年的憲政史中,有三次行使了主權,因此,人民主權這種擬制也就三次獲得其現實的生命。而法官們在解釋具體案件的時候,他們面臨的情況要遠比原意解釋派提出的命題更加困難,他們不僅要回到一七八七年建國時期奠定的原則,他們還要回到一八六零年美國內戰之后的重建時期確立的原則,以及回到一九三零年代新政時期確立的原則。而每一次的高級立法都會對此前的原則有所揚棄,而又有所更新。法院所做的永遠都是一個維持者的角色,在人民進入新一次的高級立法之前,他們要去對以往高級立法確立下來的原則進行維護,并加以綜合,運用到當下的案件當中。所以,在阿克曼這里,最高法院不會面臨**的難題問題。因為,最高法院所遵循的是高級立法時刻確立下來的原則,保證常規立法不越軌;最高法院的功能在于維護這些原則不會受到野心勃勃的政客們的侵蝕。如果他們聲稱自己得到了人民的授意,那么,他們的主張、議程和建議就要經受高級立法程序這一標準的嚴重考驗。在絕大部分情況下,這些主張、議程和建議都無法通過高級立法程序的考驗。他們為此就必須要接受此前的憲政時刻為他們設下的種種限制。可以說,由常規政治和憲法政治所構成的雙軌制民主是現代社會政治的穩定的一個基石。因為政治不僅要保證上情下達,還必須有下情上達的通道。如果說常規政治保證了國家意志的實現;那么,憲法政治賦予了公民意志以相應的空間。這樣的雙軌制既能防止國家的軟弱無,也會避免國家的壓制無度,從而得以實現政治的穩定。
二元民主論訴諸人民主權。人民主權總是潛在的,政府的各個分支,還有一般民眾都可以隨時以它來相號召,盡管并不一定能夠成功。這意味著二元論具有和未來進行對話的開放性,從而擺脫原意解釋的還原主義傾向。阿克曼認為,他提出二元論是要揭示出美國憲政發展的潛在動力,使得人們能夠有意識地借助這種二元論的范式更好地促進美國的憲政主義,所以,他的二元論是一個敞開的體系。而這種敞開性使得人民主權在現實中得以長青,成為活的原則,而不是死的文字。
五、人民何在?
阿克曼在考察美國憲政歷史的基礎上,提出了其二元主義的憲政理論。阿克曼對美國憲政獨特性的自豪感溢于表,否則,他就不會拒絕從歐洲的理論中尋求美國憲法解釋之有益養料了。但是,他沒有象原意解釋者那樣試圖從建國者的意圖中去尋求人民的意志。他認為,至少有三個歷史性時刻我們人民發出了自己的聲音。而在這三個時刻,作為重要推動者的機構是不一樣的,在最初的時候,是聯邦黨人;而在建國時期,領導者是國會;而在新政時期,則是總統。而這樣的一種機構之間的對話恰恰構成了美國憲法活力的最重要的來源。立法、司法、行政每一個部門都是憲法的實施者和解釋者,而人民才是最后的裁決者。由于人民主權,所以任何一個部門都不能宣稱他完全代表了人民,因為人民授予了每個機關部分的權力,而人民才是權力的源泉。
作為一種以歷史為基礎的理論,阿克曼的理論貢獻更多的在于事后解釋,而不在于事先預測。他的二元憲政論是在美國兩百年歷史的基礎上總結出來的框架。盡管這種框架具有朝向未來的一面,但它無法去預測什么時候人民主權會真正的被行使。我們擱下阿克曼理論的預測力量不說,我們先看一下他的解釋可能存在的其他問題。
首先,阿克曼的理論中有一個巨大的斷裂,也就是說只關心經濟利益的公民任何可能成為憲法政治中積極參與的公民。自從資本主義成為現代社會的基本形態之后,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個人追逐私利尚且不夠,為了造成更大的聲勢,人們還結合成相應的利益集團來實現自己的目的。休謨在其論派性的文章中,依派系斗爭的起源將其分成三類:因利益不同而生的、源于信仰不同而導致的以及因意氣而產生的。麥迪遜在《聯邦黨人文集》第十篇中繼承了休謨的觀點,并在對黨爭分析的基礎上形成有關多元主義民主政治的一般性理論。麥迪遜非常細致地對待這個問題,在探究了黨爭出現的原因之后,并且指出其救治之道。麥迪遜指出,黨爭的出現不外乎三個原因:經濟利益、情感因素以及意識形態;[29]而消滅黨爭的辦法則有兩種:消滅其原因和消滅其結果。在看來,消滅原因是不可能的,因為黨爭之于自由正如火之于空氣,消滅了黨爭意味著自由同時也被消滅了,所以我們只能通過控制黨爭的結果來限制黨爭。而正是在這個問題上,大共和國凸顯了其無與倫比的優勢。共和政府比民主政府管轄更為眾多的公民和更為遼闊的國土;這種情況使得黨爭以及派系聯合沒有在小共和國中那么可怕。在小共和國中,因其人數不多,派系也不會太多,因此一個派系獨大,壓迫其他派系的可能性隨之增大。而在大共和國中,因為人數眾多、利益多元,各種派系因其相互之間的傾軋而取消了彼此的力量,大共和國的存在為各種利益的擴張與生長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間與機會。麥迪遜認為人們由于意識形態、經濟利益、個人崇拜等方面的原因形成諸多的利益集團。在一個大國之中,利益集團的眾多意味著沒有任何一個利益集團能夠取得主導性的位置,各種利益集團之間因此取得一種均勢。麥迪遜提出的利益多元主義開啟了現代政治學的先河。自從麥迪遜以來,現代政治開始建立在利益,而不是公民德行之上。古典政治中對于公共善好的追求在現代已經被對個人利益的追逐所替代。赫希曼在《激情與利益》一書中就詳細描述了近代以來,古典的對于德行的熱切渴求是如何逐漸消退,而對于利益的獲取又是如何逐步地獲得其正當性的。
政治參與熱情的弱化是現代政治生活必須解決的基本問題,這是阿克曼所面對的現實,而且他充分意識到這一點。阿克曼必須要一個古典政治哲學已經消亡的時代,部分復活古典政治的理想。但是,阿克曼并沒有對傳統公民采取一種鄉愁式的眷戀,而是要去追求現代私人公民中的有限美德。他提出了一個新的名詞,“德行的經濟學,”如何最大化地去利用現代公民身上僅剩的公民德行。阿克曼的二元憲政論就是一個實現“德行經濟學”的機制。公民參與政治的殘留熱情可能經過長期的積蓄,然后在一個事關所有人的時刻經由某種機制而被重新激活。阿克曼的現代公民有雙重身份,他們在常規政治時期是私人公民;而在高級立法時刻則是私人公民。根據阿克曼的解釋,常規立法時刻之所以成為常規立法時刻恰恰是因為公民們只關注其生活中私人的一面,而不關心公共生活;同樣的,高級立法時刻之所以成為高級立法時刻正是由于公民對公共生活的關注超越了他們對常規政治生活的關注。在這樣的一個超越常規政治的憲政時刻,我們似乎又看到了古典公民的影子,我們看到了阿克曼在現代社會重建“個人自治”的理想。不過我們要問的是,私人公民與私人公民之間的鴻溝如何跨越?私人公民和私人公民之間的微弱差別是常規政治和憲法政治二元論形成的關鍵。私人公民如何轉化成私人公民?阿克曼并沒有給出一個令人信服的解釋。他認為,在事關眾人的事情上,私人公民的政治激情會被重新點燃。考慮到現代社會異質化、利益分殊化、文化多元等事實,有什么樣的事情會成為眾人之事?
其次,阿克曼的憲政時刻具有神秘化的傾向。人們對把建國時期作為憲政高級立法階段沒有多大異議,但是,對于其他兩個時期能否算做二元論的表現不無反對意義。另外,對于阿克曼是否遺漏了其他時期也不無看法。阿克曼在《我們人民:奠基》的最后一章,指出了高級立法必須經歷的四個階段,“給出信號、提出建議、深思熟慮以及最后的法典確認。”而他在三部曲的第二卷中則又給出了高級立法必須經歷的五個階段,即每一次的高級立法過程都要歷經“示意(signaling)、提議(proposing)、觸發(triggering)、批準(ratifying)和鞏固(consolidating)五大階段”。我們因此也可以看出在確立什么是真正的高級立法的困難,而這種困難對于一般民眾來說將會顯得格外明顯。阿克曼對于美國憲政時刻的認定就遭到了相應的質疑和反對就指出,阿克曼將羅斯福新政看成是高級立法,而將里根革命排除在外的做法就是武斷的。他進一步認為,甚至于用阿克曼自己定下的標準,新政也不是高級立法時刻。
再次,美國憲法第五條中規定了憲法修改程序,“國會遇兩院各三分之二人數認為必要時得提出本憲法之修正案,或因各州三分之二之州議會的請求召集會議提出修正案。在任何一種情況下,該修正案根據國會建議經以下批準方法之一,或經各州四分之三之州議會,或經各州四分之三之國民大會之批準,即作為本憲法之實際部分而發生效力。”阿克曼將一九三零年代由羅斯福總統推動的新政看成是美國憲法的時刻,拓展了美國高級立法程序的渠道。二元論解釋部分回應了二百年前的死者統治生者的難題,但它同時也淡化了美國憲法修正案的力量。阿克曼的高級立法程序是一種憲法文本之外的程序,那么,在沒有憲法文本依據的情況下,阿克曼高級立法的四階段標準究竟能夠在多大程度上說服讀者,它不是以自己的主觀好惡代替美國政治的現實。不僅如此,阿克曼試圖復活人民主權的努力也遭到質疑:無論是總統主導的,還是國會主導的高級立法中,人民在哪里呢?阿克曼的二元論盡管清澈明晰,并且試圖緊扣美國的憲政實踐,但在阿克曼所認為的高級立法時刻,人民在多大程度上意識到,“哦,高級立法的時刻到了,我應該要從一個自私自利的原子式的公民,變成一個關心政治的城邦中的公民了。”而如果說作為個體的人民自己都無法意識到自己什么時候是在一個高級立法的過程中,那么所謂的人民主權不仍然是一個事先被懸擱,事后來論證的概念嗎?誰是我們人民呢?真的會有一種機制讓人民的意志集中起來,如手使臂,運用自如地實現各國成文憲法中都會宣稱的人民主權嗎?
六、一點啟示
我們知道,人民主權成為現代民族國家合法性的最終來源;另一方面,政治已經成為現代社會里諸多領域的一部分,人民已經不可能完全親歷親為所有政治活動。政治的激情已經為經濟利益所替代,隨著現代資本主義經濟的推進,古典政治哲學傳統已經失去了其所依賴的公民道德。作為古典政治哲學傳統喪失的必然后果,高調的人民主權話語和消極的私人公民之間存在著巨大的落差。如何縮減人民主權與常規政治之間的距離,將是憲政理論面臨的重要問題。在(看小說到小說網.)an看來,人民主權是擬制出來的政治概念,目的是為了說服多數派能夠接受最終由少數派來治理的事實。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它是一種虛構。如果說,man的人民主權擬制說讓我們認識清楚作為話語的人民主權的演進的話,那么,阿克曼的二元論則是試圖試圖發掘作為實踐的人民主權的可能。他們的觀點,一個悲觀,一個樂觀,不過對于我們都有啟發意義。其意義在于讓我們重新思考我們國家賴以建立的基礎——人民主權以及其可能的實現形式。
人民主權是我國憲法的政治基礎。我們在人民主權的實現形式上是通過人民選舉人民代表,組成人民代表大會的方式進行的。因此,在憲法學教科書中,人大至上和人民主權都是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這種將人民主權和人大至上同時并列為我國憲法基本原則的做法可能會忽視人民主權原則必然帶來的邏輯后果:任何政府分支都只是在部分意義上代表了人民,因此任何政府分支(branch)都不能聲稱其必然高于其他分支,任何政府分支只是在它被人民授權的范圍內行使職權。如果承認人民主權,那我們就必須承認,任何政府分支都不能聲稱自己是至高無上的。否則,就會導致出現一個政治上的怪物“主權中的主權”(imperiuminimperio)。另一方面,所有這些分支所代表的人民意志相加的結果仍然無法完全代表人民的意志,人民在授予政府分支的權力之外,仍然保有其他未曾授予的權力。
也就是說,人民主權會引申出兩個原則:一、分權原則,由于立法、司法和行政都不過是人民部分授權的后果,它們只能行使人民授予它們的相應權力,分權是人民主權原則的應有之義;二、權利保留原則,由于人民主權,所有未經人民授予的權利均為人民所保有。套用哈佛法學院憲法學教授frankimichelman的話來說,“國會不是我們人民、政府不是我們人民、法院也不是我們人民。”只有我們人民才是我們人民。如果人民主權是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那我們就要重新審視我國憲法中國家機構的權力劃分,建立人民主權得以進一步落實的憲政安排。
在看過這篇文章后,徐富聰開始感覺政治這東西太復雜,也太麻煩,雖然他想簡單,但是這又似乎不是他說簡單就能簡單的事情啊,畢竟政治的主體是人,如果人復雜了,那么政治就跟著會變的復雜,所以說自己趁著這段時間最好多學點東西啊,不然以后真要有人和自己玩政治,自己雖然說不會怕誰,但是防人還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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