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振國昨天的反應雖然沖動,但情有可原。現在的問題是,如何處理。
直接動用關系壓下去,讓人立刻放出來?不是做不到,但代價和風險都不小。
特區公安系統相對獨立,風頭正緊時插手,容易留下話柄,也不符合程序。
按正常程序走,等待深市警方調查完畢依法處理?時間不確定,可能要一周,也可能更久。
趙振國的情緒和狀態勢必受影響,“銀梭”行動在即,執行者需要心無旁騖。
這小子可真會給他出難題。
周振邦睜開眼,目光落在辦公桌一角那份印著“絕密”的“銀梭行動最終方案”上。
趙振國作為關鍵執行人,這個決定是他力主推薦的,古主任拍了板。
那么,現在執行人家里出了可能影響其狀態、進而可能影響任務的事情,他周振邦能獨自決定如何處理嗎?
他想起古懷遠當時批準方案時的叮囑:
“振邦,人是你選的,方案是你提的。我要你保證,任務完成,人員安全。有任何可能影響任務的因素,必須第一時間排除或報告。”
“第一時間報告。。。。。。”周振邦低聲重復。
是的,這件事已經超出了單純的“家屬麻煩”范疇,它直接關系到趙振國能否以最佳狀態投入行動,甚至關系到行動的安全底線——一個心事重重、擔心家人的執行者,在關鍵時刻的判斷和反應可能會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