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志強戰略性打哈哈:“這事,我管不著。”
“蘇總,我還在為《我愛我家》撰稿。拜托當個和事佬,幫忙說說話?”
“你應該和黃亦菲商量。”
“和小孩子商量個什么?她媽媽是報社的財務總監,和你的關系很好。拜托把她請出來,我們一起坐坐?”
周末,三人坐入一家庭院式餐館的包房內。
遲曉麗點的菜,和餐館的裝修一樣,描龍繪鳳,中看不中吃。
華珍不忍下筷子,幾次拿起又放下。
遲曉麗高舉酒杯,先對黃亦菲一頓夸贊。
“小姑娘文筆老道,世界觀宏大,好好帶一帶,能成為大咖。畢業后,到我的工作室來,我親自教她。”
華珍:“大咖是什么意思?”
蘇志強:“華總并不希望亦菲當作家。”
“對對對,作家這條路很艱難。”遲曉麗察顏觀色:“其實,她到報社當編輯不錯。”
華珍:“那是我們的事。官司怎么搞?聽說,是你們的人偷亦菲的文,反而倒打一耙?”
遲曉麗:“對不起,我們內部管理有問題。華總,既然亦菲不走作家這條路,這部小說能不能賣給我?”
華珍看向蘇志強,蘇志強不表態。
遲曉麗大膽往下說:“原來60萬的版權合同作廢,因為有糾紛,小說已經沒有什么價值。我和蕭香網站協商,小說下架。支付給你8萬塊,作為買斷費。”
蘇志強聽明白了:“對外而,這部小說著作權歸你們,實際上默認,亦菲盜稿?”
遲曉麗的語氣,卑微到塵埃里:“亦菲她以后能當編輯,而我還要吃這碗飯。對外公開盜一個小輩的文,我還有什么臉在這個圈子里混?”
蘇志強氣憤:“你只顧你自己,有沒有考慮亦菲的感受?”
華珍啪地放下筷子:“12萬!”
遲曉麗雙手合十:“我們這個行業不是暴利,賺點辛苦錢。10萬可以嗎?”
“成交!”
遲曉麗當即從包里掏出合同,華珍要簽。
蘇志強攔住:“亦菲已經20歲,你簽沒用。”
華珍把合同往包里塞:“簽好后,我給你打電話。”
“她會簽吧?”遲曉麗誠惶誠恐。
“你放心,我的女兒,只有我能搞定。”
“合同后面還附有保密合同,麻煩一同簽署。還有,這件事,千萬不能讓她的幾個同伴知道,要不然,你女兒會受干擾。”
“不用你提醒!”
回程路上,蘇志強開車。
“華珍,你可能不理解一個寫作者,當他的文章被竊取,如同自己的孩子被盜。我建議……”
“你不用建議。我正愁沒辦法把她引到正道上來。她每天在學校里寫小說,門門功課60分萬歲。畢業后怎么辦?天天當坐家嗎?我老了,死了,誰養她?老黃因公殉職,老蘇,你答應過我的,校招的時候,亦菲有加分。她必須進報社當編輯!”
尤瀟不斷安慰,黃亦菲仍然心懷忐忑。
千等萬等,等來的是法院通知,原告方撤訴。
四人群一致同意反訴,但為了請誰當律師,發生了爭執。
尤瀟認為,張律師不得力,沒有同仇敵愾的氣場。
他要出高價,請紅圈所的大律師,徹底打趴對方,順便造勢,捧紅網文新星“菲常不安”。
黃亦菲被鼓動,頭腦發熱,為必勝的官司做準備,忽然接到蘇志強的電話。
“亦菲,我告訴一件事,你要有思想準備。”
“什么,什么事?”
“你媽媽她,確診子宮癌。”
晴空霹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