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李諾儒老早就認識了,可以算是青梅竹馬。她一直覺得那個笨拙的家伙很讓人放不下心,因此總是主動去幫忙他。大家來往多了,彼此也很隨意,有時候她還很大大咧咧地在他家留宿。某一天,那個李諾儒突然對她說,自己的年紀已經不小了,家里老催著他結婚,不如下個星期一就去扯證吧。
當時,她愣了愣,傻乎乎地反問了一句:“扯證?”
李諾儒就一臉鄭重地點點頭,“我覺得,我們談了那么久戀愛,還不結婚,會讓人說閑話的。”
“我是什么時候跟你談的戀愛?”她怎么不知道啊!她只是覺得他讓人放心不下,才比較照顧他而已。
“我們不是談了好幾年了嗎?”
她有點懵了。是嗎?這就是戀愛?怪不得朋友們總愛拿他們倆笑話,老是笑著問他們什么時候結婚。原來他們是在談戀愛!
“那就結婚唄。”她覺得既然他們都在一起那么久了,結婚是必然的。她覺得李諾儒這個人還滿不錯的,跟他相處不會覺得不舒服,不然也不會跟他做了那么久的朋友。
這么說來,李諾儒這個家伙似乎沒有做過什么特別的讓自己愛上他的事情啊,再者,自己也根本沒有愛上過他吧?完全沒有參考價值。
那么李諶呢?
李諶是做過很多事情,讓人從頭頂的發絲羞恥到腳底的死皮。就因為是那樣叫人羞得要死的事情,她覺得不能教給歐陽志遠,一定會嚇到瑤依這個嬌滴滴的大小姐的!他的所作所為絕對不能拿來做教材!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