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菀立刻顧不上了這些東西了,彎腰就要去床下翻找。
汪文林卻已經從信封中取出了江清沅留下的字條。
他看到那字條上寫著:“箱子里的東西我拿走了,暫時替你們保管。咱們以二十年為限,二十年后若你們尋找,可隨時在《國民日報》上登一則尋人啟事。
就寫尋找姚菀,然后留下你們的聯系方式,我看到后必然會原物奉還。
若二十年后還未收到你們的消息,我會把這些東西全部留給你們的后人,絕不會讓它們缺失一絲一毫。”
那字條可以看出是匆匆寫就,用的也是隨手從哪里撕下來的紙。
另外,下面也沒有留名。
雖然這樣,可汪文林還是能夠感覺得到給他們留的人沒有任何的惡意。
哪怕他根本不知道是誰給他們留下的字條,可莫名的,汪文林竟然感覺可信!
他把字條遞給妻子,問:“這是誰寫的,你能認出來嗎?”
姚菀接過來看了看,然后皺起了眉頭:“我覺得有點眼熟,好像見過,可一時間也記不起來在哪兒見過了。”
汪文林沒有吭聲,而是把箱子里的東西全都拿了出來。
終于,他們在最底層翻出了一個牛皮紙的信封。
這事兒說起來真不能怪江清沅。
她過來送這些東西的時候實在是冒著風險的。
加上她也沒什么經驗,當時都快緊張死了,更不會考慮到要把最緊要的信件放在最上面。
以至于,裝著正業寫給他父母的信,還有她準備的現金和房契的信封,被她放在了箱子的最下面。
若不是汪文林把東西全拿出來了,他們且得一通緊張呢。
打開信封,看到里面裝著的那么一厚沓子美金還有港幣,夫妻倆的手抖得都要拿不住了。
兩人一起在床邊坐下,然后把信箋拿了出來。
正業并沒有跟父母相認的意思,他也沒有把空間的秘密告訴二人。
哪怕是自己的親爹娘,哪怕正業全心的相信他們,可他也不會把母親的秘密說出來。
不會把母親置于風險之中。
所以,他在信里根本沒有寒暄,更沒有解釋緣由。
只是很直接的說,汪文林他們馬上就要面臨一場大災難。
說此刻的他們已經被人盯上了,有人已經對他們的成分開始質疑。
要不了多久,就會有人因為汪文林父親曾經給外國人做過買辦這件事來查他,還有可能會把他當做里通外國的特務!
在信里,他給兩人出了兩套解決這件事的方案。
一個是逃跑,逃往港城;
另外一個是讓他們夫妻放棄蘇城的一切,帶著正業主動申請下鄉,去鄉下躲避。
他也明確的說明這兩套方案都有風險。
第一個去港城的方案成功的概率有多高,誰也說不清。
如果能過去,那么基本上一家三口就徹底的安全了。
可如果被查到,輕則遣送,重則也有可能會賠上一家人的性命!
第二個方案安全方面大概率應該能夠保障,但以后的日子必然備受煎熬。
他們必須認清現實,要不怕辛苦,不抱任何僥幸心理,一定想辦法去到最偏遠,最艱苦的地方。
在那里咬牙堅持,一定要堅持!不管遇到什么困難都不要絕望。
讓他們相信,前途是光明的,苦盡必定會甘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