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賓那是一點機會都沒放過,小到幾塊錢的礦泉水,大到幾百塊的團建零食,全走的親密付。
也正因如此,孫賓在下面人的口碑極好。
提起禁毒隊的孫隊,大家都豎起大拇指:“孫隊這人,沒說的!大方又體貼,跟著他干活,天天有好吃的!”
沈韶華看著手機里的消費提醒,嘴角抽了抽:花我的錢賺口碑?好的很啊。
有一瞬間,她都想給孫賓來個釜底抽薪,給他下個“不許亂花錢”的精神暗示。
察覺到自己的那點控制欲又有點犯了,她趕緊停止。
孫賓不一樣,他是并肩作戰的同志,不是可以隨意操控的棋子。而且他確實是個人才,腦子活、人脈廣、辦事靠譜,她不需要把他的思維變得僵化。
性子無恥了點又怎么樣?這頂多算是人才附帶的“小代價”,總體來說利大于弊,還能接受。
沈韶華搖了搖頭,笑著把手機揣回兜里——只要孫賓能把活干好,花點錢買個團隊凝聚力,值了。
她倒不是舍不得那些錢,就是覺得···有點被人占便宜的感覺。
他要是一下子刷個十萬,也沒怎樣。但這樣反而讓人心里不舒服。
夜軌案的余波還未完全平息,梅江縣局剛恢復些許平靜,又過了兩天,葉正海和梁成就風塵仆仆地趕了過來。
兩人一身干練的便裝,手里還提著行李箱,而最引人注目的是葉正海懷里抱著的雪墨。
那只通體烏黑、眼睛像藍寶石般的玄貓。黑貓正懶洋洋地窩在他懷里,尾巴有一下沒一下地掃著他的手臂。
說起雪墨,這里面還有段小插曲。
當初沈韶華離開光明市局時,房局本來是想把雪墨留下的。畢竟有這么一只通靈性、能在關鍵時刻提供線索的小家伙在,辦案簡直是省了不少事,說是“殺手锏”也不為過。
房局的理由還十分充分:“雪墨名義上也是有編制的,而且編制就在光明市局,留在這才名正順。你要是帶走那要打報告。”
可沈韶華當時走得急,要趕去梅江接手新任務,壓根沒工夫跟他掰扯,只丟下一句“你們要是想留下它,就留下試試吧”,便匆匆離開了。
房局一聽這話,心里還犯嘀咕:不就是只貓嗎?再嬌貴還能不聽管教?試試就試試!
結果這一試,光明市局的刑警們算是徹底見識到了什么叫“貓主子”。
開始接手雪墨的刑警還高興得不行,覺得自己撿了個寶貝,每天變著花樣給它買罐頭、逗貓棒,想著好好“討好”一下這位“編內同事”。
可雪墨卻絲毫不給面子——叫它往東它往西,叫它聞證物它直接扭過頭睡覺,別說幫忙查案了,就連最基本的指令都不聽。
有刑警急了,私下里商量:“要不餓它幾頓?說不定餓了就聽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