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越因外形粗獷、性格沉穩,還跟轄區里的三教九流都熟絡,成了最佳人選。
他化名“阿越”,故意犯了點“小錯”被派出所“開除”,然后靠著之前積累的“人脈”,一步步打入了黑惡勢力內部。
那七年,他白天跟著團伙“收保護費”“看場子”,裝出一副兇狠跋扈的樣子,對老大聽計從,甚至為了“表忠心”,跟敵對幫派打了好幾次架。
晚上回到臨時住處,他要偷偷整理情報,用加密手機發給聯絡員,還要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生怕哪天暴露身份,連個收尸的人都沒有。
他身上的痞氣就是那時候練出來的,不是裝的,而是在日復一日的偽裝中,刻進骨子里的習慣。
現在想改也改不掉了。更何況他也不想改了。
七年后,他終于協助警方搗毀了那個犯罪團伙,抓獲涉案人員八十余人,繳獲贓款近千萬。
可重返警隊后,他那股痞氣卻怎么也改不掉了,說話帶口頭禪,走路姿勢吊兒郎當,沒少被那些總愛把“規矩、紀律”掛在嘴邊的領導嫌棄,說他“不像個警察”。
但沒人能否認他的辦案能力——調入德州市局刑偵支隊后,他憑借臥底時積累的經驗和敏銳的洞察力,破獲了多起棘手的涉黑涉惡案件,成了支隊里的“破案能手”。
吳越很快就捕捉到了沈韶華的目光,眼睛瞬間就亮了,他叼著那根沒點燃的煙,大步流星地朝她走過來。
他那體重,普通的鞋踩在水泥地上都發出了“踏踏踏”的聲響。而且他速度還不慢,實打實的屬于是走路都帶風了。
走到近前,他咧嘴一笑,左眉骨下的疤痕跟著牽動,露出一口白牙:“沈隊!好久不見啊!這陣子沒我在,辦案是不是都覺得少點樂子?想我沒?”
他的聲音洪亮,像敲鑼似的。那自來熟的性子還帶著幾分爽朗的痞氣,瞬間打破了京都隊伍原本嚴肅緊繃的氛圍。
旁邊穿西裝的領隊挑了挑眉,推了推眼鏡,眼神里帶著幾分好奇。那幾個技術專家也停下了敲擊鍵盤的手,偷偷往這邊瞟。
沈韶華看著他這副熟悉的吊兒郎當模樣,嘴角也忍不住彎了彎,眼里漾起笑意:“確實沒想到,你會在京都的隊伍里。還以為你回去升職了吶。”
“嗨,那有啥意思!”吳越擺了擺手,煙卷從嘴角滑下來一點,他用手指往上一勾又叼住,“梅江這聽著就熱鬧、帶勁,你知道的,我最喜歡熱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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