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知府聽著這席話,萬般情緒襲來,想起他同宗榷相識的過程。
他出身寒門,全家傾盡全力供他讀書,母親繡活好,為了攢錢給他讀書,幾乎熬瞎了雙眼,年紀輕輕就已經視力模糊,看不清東西,大哥二哥常年去鎮上做苦力,就連家中年邁的爺奶叔伯,對他都多有照顧。
皆因他幼時,有個路過討水喝的老丈給他看相,說他將來能做官,造福一方。家人迷信就當了真,勒緊褲腰帶把他送到了村里老童生那里讀書,他幼時只當讀書好玩,長大點才曉得家人為了供他讀書的艱辛,只能更加賣力苦讀,才能不辜負他們的期待。
可到他二十歲順利的考過秀才之后,才終于見識到差距是什么。他不是那種生來會讀書的天才,他的幾分聰穎在眾多讀書人當中,并不算十分出眾,在小縣城里拔尖,可到了府城,遍地的秀才聚集到一起,他也不過是其中普普通通的一個。
而這些普普通通的秀才當中,比他家世好,比他聰明,比他有悟性者,更是比比皆是,那是他第一次意識到,他的狹隘。
他也不甘心,想更進一步,但是這就意味著他要付出千百倍的努力,也要繼續拖累家人,這個過程有多難哪怕是此時再回憶,也依然歷歷在目。他甚至不敢過早的娶妻,即便是如此,他也落榜兩次,到第三次考舉人那年,他已經二十七歲了,家中為了他讀書,已經供了他整整二十年。
二十年啊,他但凡有些血性,也不能再拖累他們了。
所以那一年,是他決定考試的最后一次,若是再考不上,他就放棄科考,利用這些年所學,當個教書先生也好,或者尋個差事也好,回饋家人,決計不能再拖累他們了。
也偏偏是這一年,在他考試前的關頭,他們家竟然惹上了官司。
他的小妹知道他要考試,帶著自己悄悄攢了許久的銀錢回村里,想要拿給他,結果路上卻遇到幾個富家公子出城游玩喝多了酒,拉扯著他小妹調戲,小妹驚慌之下推倒了其中一位公子,導致那位公子磕破了腦袋,那位公子于是一怒之下,便將她給凌辱了。
那時是下午,有過路人看見,卻無人敢吭聲,是同村人瞧見,忙跑回去報了信,他跟大哥一起趕過去,跟那幾位公子發生了沖突,將那個凌辱小妹的公子給打傷。他們安撫小妹還未來得及去報官,卻被先行抓到了官府,原來那日凌辱小妹的那位公子,竟然是縣令家的公子。
縣令家的公子跟那幾個公子哥聲稱小妹見他們喝醉酒,意欲勾引,被他拒絕之后,竟意圖伙同兄長訛詐,還將他打成了重傷,在場的幾位公子都可以作證。
如此顛倒黑白之事,簡直是聞所未聞!
他當時還是個書生,如何能忍這口氣,一五一十狀告他們顛倒黑白欺辱良家女,路人皆能作證!
然而沒有一個人來作證,縣令直接告訴他,若乖乖認罪,將罪責全都推到他大哥和小妹身上,就饒他一次,放他去科考,若不認罪,那就依法先仗六十,留監慢慢審到他認罪為止,左右到時他錯過了科考,可不是等三年的事情了。
那是他生平第一次見識到什么是險惡,官場,人心,權勢,黑暗到沒有一絲出路。
大哥和小妹聽到此,沒有絲毫掙扎就認了罪。
他看到小妹絕望的眼神,是那種,已經隨時做好了準備去死的眼神。
理智告訴他,他要認罪,他要去科考,才能圖以后報仇雪恨,可他生而為人,便是死,也不能認這個罪。
犯罪者逼受害者認罪,簡直滑天下之大稽,若大昭都是這種官員橫行,他科考的意義何在?
他拒不認罪。
縣令一怒之下,當堂下令要將他們拖出去打板子。
父母兄弟甚至年邁的爺奶都拼了命的跪在外面磕頭,滿地血淚,無人能主持公道。
六月的盛夏,他只覺得從腳底到天靈蓋,都是冷的。
小妹被拖出去的時候,趁機推開衙役,一頭朝著門柱撞了過去。
就在他們都以為要血濺當場的時候,一道人影閃現,竟生生將小妹給拉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