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有作用,可以量產的,那必須要給慶修留一份樣品。
其二,他則要求工部的一切收益所得分給他其中的四成。
如今的工部除了培養工匠,研發各種器械之外,也滿足民間的一些鍛造要求,甚至還有特定的木匠以及鐵匠鋪。
只是這些產業的規模很小,收益也低的可憐,主要的目的還是為了便于民間。
他們想不明白慶修要這些收益有什么用,這些東西和慶修的支出相比,簡直相當于螞蟻相較于山峰的差距。
不過他老人家既然有這個要求,那自然也得滿足,畢竟是金主爸爸。
至于第三條,似乎看起來是最為要緊的。
慶修想要侍郎以下的官員任免,以及工匠抽調權利。
也就是說,除了尚書和侍郎之外,其他的官員和工匠他想用就用,隨時可以抽調借走。
雖然慶修被李二允許,對官員也可以先任免后奏報。
可一旦這個協議達成,那他以后抽調工部侍郎以下的官員,就根本不需要與李二說明,更是不用事后匯報。
說白了,這一條他也只是為了用人更加方便而已。
前兩條陳道可以直接答應下來,他還有一定的權力能說上話。
可是這第三條,那是直接動了朝廷的任命權,他是無論如何也下不了這個決定的。
陳道看向李二征求意見,然而后者則是想都不想,直接就一口答應下來。
朝廷壟斷官員任免權,其重要目的就是為了把控政治。
然而如今的工部,侍郎以下的官員幾乎不涉及朝廷政務,要管理的大多都是工匠安排,以及各種器械鉆研。
說到底,就算慶修能隨意任命他們,也干涉不了政務,而且他就算往工部塞再多的人花的也是他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