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從未想過要害死-->>姐姐啊!”公堂上,胡二小姐痛哭失聲,渾身顫抖,“姐夫……趙明德他說,姐姐她知道他的計劃,這讓我恨的不行,這世上竟然有如此害親妹妹的姐姐,那就不能怪她心狠了……我竟信了他的鬼話!
    他跟我說,這種藥只能讓人虛弱,性命是無憂的!若早知道……若早知道……”
    而此時,早已面如死灰的趙明德,在鐵證(找到的毒藥殘余、小廝的部分口供、胡大小姐的證詞)和胡二小姐的指控下,也終于徹底崩潰,不再狡辯,癱倒在地交代了所有。
    他承認了自已覬覦妻妹美色、用藥迷拐、囚禁凌辱的罪行。
    也承認了因害怕胡大小姐察覺真相而先下手為強,長期下毒謀害發妻。
    更承認了欺騙胡二小姐,稱其姐知情默許,以穩住她。
    甚至想在她生下孩子后就結果了她。
    只要有兒子,去母留子也是可以的。
    他痛哭流涕,悔不當初,說對胡大小姐并非全無感情,只是一步錯,步步錯,最終被欲望和恐懼吞噬,釀成大禍。
    堂外圍觀的百姓聽得唏噓不已,議論紛紛。
    一樁失蹤案,最終揭開的竟是如此扭曲人性、罔顧倫常的悲劇。
    妹妹從無辜受害者,一步步淪為傷害姐姐的幫兇,盡管她不知這種毒厲害之事,但其默許和期待取代姐姐的心態,在世人看來已不可饒恕;
    姐夫人面獸心,算計妻妹,毒害發妻,令人發指;
    而最可憐的胡大小姐,差一點就無聲無息地殞命于最親近之人的算計之下。
    陳知禮聽完所有供述,面色沉痛而冷峻。
    他驚堂木一拍,當堂宣判:
    “案犯趙明德,身為士紳,卻行止卑劣,罔顧人倫!迷拐妻妹,囚禁凌辱,此為罪一;
    欺瞞發妻,心起惡念,此為罪二;
    長期投毒,謀害發妻,致其身l飽受重創,心狠手辣,此為罪三!
    數罪并罰,天理難容!判爾與胡氏和離,其名下家產一半,賠償于胡氏,以供其后續醫治延命之資!另,判流放三千里,苦役五年!即日執行!”
    此判一出,趙明德徹底癱軟。
    一半家產盡歸幾乎被他害死的發妻,自身還要流放苦役,此生可謂盡毀。
    隨后,陳知禮目光看向瑟瑟發抖的胡二小姐,語氣復雜:
    “胡氏,你雖亦是受害者,遭脅迫、被欺辱,情有可憫。
    然,你知曉實情后,非但未思脫身或揭發,反存妄念,欲奪姐之位,此心不可謂不惡!縱然不知道此毒之厲害,仍幫忙為其灌下毒藥,亦是助長惡行之氣焰!律法雖難定你重罪,然倫理綱常難容!重責十杖,以儆效尤!念你剛剛身l受創,十杖留在一個月后執行!”
    十杖雖不致命,但對于一個剛剛經歷流產、身l虛弱的女子來說,亦是痛苦重罰。
    更重要的是,這頓板子之后,她失節、與姐夫有私、意圖奪姐之位、公堂受刑之事將人盡皆知,此生名節盡毀,再難抬頭讓人。
    聽聞判決后,胡二小姐面無人色,昏死過去。
    胡員外老淚縱橫,卻也知這已是陳知禮手下留情。
    退堂后,胡家立刻派人將昏迷的胡二小姐送走,遠遠送往一處偏僻的田莊看守起來。
    胡家到底還是不忍心把她送去庵堂,只希望兩三年之后,能嫁給外地人,在余杭城是沒臉待下去了。
    案件就此了結。
    眾人唏噓感慨之余,無不稱贊陳知禮斷案如神,明察秋毫,且判決兼顧了法理與人情,既嚴懲了元兇,也給了受害者(胡大小姐)最大的保障,通時對雖有可憐之處卻心術已偏的胡二小姐給予了應有的懲戒。
    余杭府衙的聲譽,因陳知禮一次次公正嚴明的判決,愈發深入人心。
    而陳知禮本人,在處理完這樁錯綜復雜的案件后,心中卻無太多喜悅,唯有對人性之復雜的沉重嘆息。
    他深知治理好地方,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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