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想了想,說道:“我當然要管呀,否則,也不會托你打聽。”
孫國選聽罷,遲疑片刻,這才說道:“是這樣的,這就是起非常普通的傷害案,起因是感情糾紛,被害人姓王,是個開燒烤店的小老板,掙了幾個錢,搞了人家的老婆,挨了頓打,有點不服氣,反咬一口,應該是想訛點醫藥費啥的,大概就是這么個脈絡吧。”
“要這么說的話,拿點錢不就完事了嘛?”
“按理是這樣的,但后來我看了下卷宗,就感覺有點不對勁了。那個傷情鑒定根本就經不起推敲,屬于硬往輕傷二級上靠,其實,以我的經驗判斷,最多也就是個輕微傷,輕微傷是不夠判刑的,屬于治安案件,一般就是治安拘留,賠償點醫藥費而已。”
林海嗯了聲:“說是這個王老板找關系了。”
“問題就在這里。”孫國選說道:“以目前這個卷中的材料,要是交到檢察院,百分之百得給退回來補充偵查。漏洞太多,如果就這樣上了法庭,但凡是個有點水平的律師,都能把案子翻過來,那豈不成了笑話!?”
“難道王老板把檢察院的關系也打通了?”林海問。
孫國選笑著道:“不光要把檢察院整明白,連法院都得搞定,前提條件還是對方不上訴,如嫌疑人對一審不服,上訴到市中級法院,那連中法都得擺平,不然,這個案子肯定判不了,搞不好,還得被抓個司法腐敗的典型。”
林海聽罷,隱隱的品出了點不同尋常的滋味,沉吟著若有所思。
孫國選繼續道:“退一萬步講,案子真判下來了,賠償款三萬兩萬多說了,除非這個王老板不差錢,就想把嫌疑人送進去,否則,他花出去的錢,和獲得的賠償,嚴重不成比例。”
“要這么說的話,確實挺不合乎邏輯的。”林海喃喃的道。
孫國選神秘的一笑:“所以啊,我就和看守所的領導私下談了談,很快就找到癥結所在了,據看守所方面透露,這個案子是曙光分局局長高洪泉親自辦的。”
“高局長辦的?”林海沉吟著道:“難道王老板認識高局長?”
“有這個可能。”孫國選說道:“但可能性不大。”
“為什么這么說?”
“高洪泉是個老公安了,要是平時都這么辦案,他那個局長,早就被擼下來了,這簡直是胡鬧嘛。”孫國選說道:“所以說,案子是他辦的,但他和王老板應該沒什么關系,無非是想利用這個案子做文章罷了,就跟咱倆當初審王山海一個道理,都是在玩路子,根本不可能移送檢察院,等目的達到,隨便找個借口,就把嫌疑人放掉了。”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