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還好說,他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在運動這方面,讓他停下來才是煎熬。
可是野娃子呢?
他剛上大學的時候,可是根本不會去晨跑的。
一個人,真的可以為了另一個人,做到這種地步嗎?
他原本以為,洛野為了追求蘇白粥,去晨練,制造偶遇的機會,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可這家伙是怎么做到,在一起后,還能把這件事情堅持下去的?
已經在一起了,還繼續堅持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意義何在?
不僅王大錘,大多數人也是這樣的。
追求的時候,會展現出自己最好的一面……甚至是根本就不屬于自己的一面。
如果大一開學的時候,他能跟野娃子一樣,堅持晨跑,那么到現在,他應該也可以像他們一樣,領先跑完這3000米。
是啊,如果是這樣想的話。
那他本來也可以做到的。
但是他沒有去做。
他來到江大的成績比野娃子還要好,他從小在山里長大,體能也比野娃子好。
他的比野娃子高很多,可一年的時間,他已經被野娃子拉開了這么大的差距。
野娃子他們把時間放在了提升自己上,那這些時間,他又拿來做什么了呢?
想不起來,因為自己做的事情,實在是沒有什么值得記住的,不是吃喝玩樂,就是通宵打游戲。
想來想去,好像這些才是沒有意義的事情。
一年多的時間,他都是這么過來的。
大學四年的留校時間,一共才三年出頭。
而現在,一年時間已經過去了。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