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為民肯定不想留下。
雖然對方再三保證安全,但那可是恐怖分子。
就算剛才的炸彈成功拆除,但公安部門怎么保證,這座酒樓內只有那一枚炸彈?
想要脫身,偏偏又不好說什么。
一來對方是國安部門,權限特殊。
涉及到國家安全,他也不敢亂來。
二來對方理由正當。
協助國安部門的工作,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更不用說,他還是一名黨員,更應該配合工作。
張為民找不到離開的理由,恰好看見丁錦甜過來,“老李同志,這次任務緊要,我們鄉里肯定會全力配合。”
“只不過,這里還有這么多女同志。”
“尤其是丁錦甜同志,她現在已經被借調到了紀委監委,已經不是民進鄉派出所的警員。”
“借調函是區委組織部下發,你們是上級部門,組織部也是上級部門。”
“今天情況特殊,要是丁錦甜同志出了什么狀況,我也沒辦法跟組織部門交代。”
“要不然這樣,我先把丁錦甜同志和在場的其他女同志一起送走。”
“等會我再回來?”
不用老李張嘴,丁錦甜斬釘截鐵地說道:“謝謝張書記的關心,任務當前,我哪也不去!”
“別說只是借調,就算脫了這身警服,我也有義務配合國安部門的工作!”
張為民被懟的無話可說。
沒想到,丁錦甜這個小姑娘,年紀輕輕漂漂亮亮,居然不怕威脅?
轉頭,張為民這才想起身旁的蔣嵐,“那小蔣同志留在這里也不合適吧?”
“她是市局的同志,又是文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