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的臉色瞬間凝重,“你說什么,蔣嵐也要一同參與行動?”
原以為蕭雨晴之前說的聯絡員,只是今天過來見面的托詞。
沒想到,她竟然還真的有此安排。
如果說把蕭雨晴帶在身邊,勉強還說得過去。
畢竟蕭雨晴是國安,而且還是一線工作人員。
可蔣嵐是文職人員。
身邊帶著一個女人,本就已經足夠麻煩。
把兩個女人帶在身邊,那豈不是自找罪受?
要知道這次面對的可不是普通犯罪分子,而是窮兇極惡的恐怖分子。
連警察都敢殺,還有什么是他們不敢做的?
真要是發生什么意料之外的沖突,到時候他是緝兇還是救人?
蕭雨晴卻振振有詞,“那是當然,我是省里下來的記者。”
“如果只有我一個人去民進鄉,肯定會引起別人的懷疑。”
“天洲警隊肯定要派警員隨同我的工作,保障我的安全,這樣才說得過去。”
“蔣嵐是市辦的工作人員,而且又是女孩子,她出面陪我正合適。”
“到時候,我們兩個一起出現的民進鄉,你才能解釋的過去。”
李東搖頭道:“不行,這肯定不行!”
“光你一個出現在民進鄉,就已經足夠扎眼。”
“如果讓你們兩個一起過去,那豈不是更加顯眼?”
蕭雨晴解釋道:“你錯了,只有我一個人下去,的確扎眼。”
“但是我們兩個一起下去,反而不容易引起別人的懷疑。”
“你想想看,兩個年輕漂亮的女孩子湊在一起,誰會覺著我們是來執行抓捕任務的?”
“連你都不相信,那兩個殺手就更加不會相信了!”
“這就叫燈下黑,越危險的地方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