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你這是要公然對抗上級機關?”
李東目光如炬,“從頭到尾,我好像并沒有介紹過自己的職務。”
“沒想到,天陽方面的同志,倒是對我挺了解。”
“既然各位懷疑我的辦案權限,那我就著重解釋一下。”
“李三和鄒七,是我們‘掃黑除惡’專案的重要證人,這件案子由天洲市人民檢察院督辦。”
“在我們的案件沒有調查出結果之前,他們兩個作為當事人,必須留下!”
李東從容不迫地拿出一份文件,“這是天州市檢察院簽發的《證人保護令》,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重要證人有權獲得特殊保護。”
“這件案子是由檢察院主導,我是協同辦案的民警,主要負責證人的保護。”
“在沒有接到檢察院的命令之前,恕我不能放人。”
“要不然這樣,請你們的上級領導,給檢察院方面打個電話。”
“只要檢察院這邊同意,我現在就可以把人交給你們!”
“否則的話……”
說到最后,李東語氣停頓,手指輕敲槍套!
天陽警方臉色凝重。
面對李東的威脅,同樣退無可退!
其一,郭副市長下了嚴令,務必把這幾個人帶回天陽。
如果沒能把人帶回去,他跟郭副市長沒辦法交差!
其二,李東剛剛參加工作沒多久,無論職務還是警齡,都在他的面前不夠看。
今天真要是在李東的手里輸了陣仗?
那他以后回了天陽,可就成了笑柄!
天陽警察語氣同樣壓低,“李東,你少在這里給我狐假虎威。”
“如果我不把人給你呢,你想怎么辦?”
李東再度上前,幾乎跟對方的胸膛撞在一起,“這位天陽警隊的領導同志,如果您對案件管轄權有異議,可以按照《公安機關執法細則》向省廳法制總隊申請復議。”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