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陽警察站出來,適時補充道:“督察條例第17條明文規定,借調期間不得接觸原案件證據。”
“李東警官,你腰間的那個記錄儀,現在屬于機密載體。”
“還有李東警官的配槍,按流程該由我們代為掌管!”
隨著雙方話音落下,李東的處境再次陷入絕境!
現在能夠證明林雅婷誣告的,就是李東腰間的執法記錄儀。
如果這個執法記錄儀被收繳,里面的證據還會存在么?
還有,這次的調令比較蹊蹺。
李東身為江北分局的民警,為什么會被借調到省里?又為什么要核查近半年來立功受獎的情況?
是接到了舉報,還是有人在無事生非?
李東皺眉,“我能不能看一下調令?”
督察這邊拿出電子文件,剛剛簽發,文件上還蓋著省廳的騎縫章。
其中,包括李東偵辦的幾起涉黑案件,已全部立案復查。
系統審批記錄里,郭桐的電子簽章赫然在列,時間戳精確到郭正鴻掛斷電話后的三分鐘!
在場的督察也有些唏噓,萬萬沒想到。
郭家竟然會動用全部底牌,對天州警隊的一名基層民警喊打喊殺。
現如今,郭正鴻都已經親自下場,李東還拿什么去扛?
不得不說,李東能在郭正鴻的手段之下撐到現在,已經足夠輝煌。
只可惜,郭正鴻太高,李東敗局已定,無力回天!
很快,天陽警隊的人走上前,“李東同志,請你按照命令,交出你的執法記錄儀和配槍!”
李東也不想上交,可是沒辦法,命令擺在這里,而且是省廳下發。
如果他敢違抗抗命,對方可就有了可乘之機!
而且不遠處的郭正鴻等人,顯然也是希望李東能夠反抗這個調令。
如此一來,在場的天陽警員就敢把李東當場擊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