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說的案子,該不會是郭正鴻所參與的民進鄉爆炸案吧?
這件案子,省城那邊正在進行審訊,連她都沒有得到案情的最新進展。
李東剛才一直在跟武警進行對峙,他又是怎么拿到的?
很顯然,李東是應該沒有辦法得到第一手的情況。
那么李東為什么要在公開場合之下提起這事?
難不成,李東是想將這件案子,當做突破武警防線的突破口?
可是按照她和李東商量的計劃,這件案子不應該由李東介入,更不應該由李東親自實施抓捕。
因為宋辭的關系,李東跟郭正鴻之間有有糾紛。
說白了,郭正鴻跟李東是情敵。
李東不光不能介入,甚至還要避嫌。
否則的話,就涉及到公報私仇以及濫用職權。
如此一來,就會給郭正鴻脫身的借口!
可現在這種情況,李東為什么會提起這事,難不成是李東打算利用這件案子進入會場?
想到這里,高赫有些失望。
這種時候把案件公開,李東的確有機會脫困,甚至擺脫武警的糾纏。
只不過,這一切有個前提,那就是李東有把握落實郭正鴻的罪證。
可省城那邊遲遲沒有打來電話,也就是說省城徐兵那邊的審訊還沒有出結果。
李東這么做,不只是打草驚蛇,而且是孤注一擲!
李東在賭,賭他進入會場之后,徐兵可以順利跟進線索,可以為他抓人提供鐵證!
可這是最好的狀態,萬一徐兵那邊不能及時推進案情呢?
如此一來,李東籌謀這么久,可就滿盤皆輸了!
不光會打草驚蛇,甚至會輸掉手里的所有底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