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同志沖動之下,沒控制好情緒,這才違反了紀律。”
“所以,這件事李東同志承擔主要責任,但是于兆龍本人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話音落下,會議室內眾人臉色各異。
這個關新昌,還真是一個打太極的高手。
唐書記詢問他的意思,是想讓他表態。
他可倒好,不發表任何意見,又把皮球踢了回來。
什么都說了,又等于什么都沒說。
關新昌的意思很清楚,遵從上級領導的任何決定,也半點不替李東求情。
總之,你們市局想怎么處分李東,拿個章程出來,我們下面嚴格執行。
如此一來,就算李東最后得到處分,這件事也是市局的意思,他們分局只是落實和執行。
最后,關新昌還不忘把雙方各打五十大板。
強調一個雙方都有錯,雙方都要處分,誰也不得罪!
唐勇的臉色有所不快。
很顯然,并不滿意關新昌的回答。
李東是你們分局的警員,你們分局不拿出一個態度,難道讓我們市局越級處分?
如果真要是嚴肅到越級處分的程度,李東的這身警服還能保得住嗎?
按照唐勇的想法,對李東有處分,這是肯定的。
但是這個處分不能太重,更不能嚴重到扒掉警服的程度。
雖然在唐勇的刻意打壓之下,李東的英雄名頭不能提及,也沒人再拿李東進行正面宣傳。
但是在警務基層以及天洲民間,李東還是有著很高的威望和呼聲。
一旦由他扒掉李東身上的警服,那可就失去了民心,也動搖了警隊根基,顯然是得不償失的。
而且李東身上的功勞擺在這里。
也不能不看李東的過去,直接就把李東給踢出警隊。
那樣一來,未免也有些太讓人寒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