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法律賦予我的權利,你們憑什么阻攔?”
“難道你們江北的警察,還想凌駕在法律之上,誰給你們如此底氣?”
說完這話,杜瑤斜眼看向身旁的領導。
這個領導深知明哲保身的道理。
眼觀鼻,鼻觀心。
對于眼前的火藥味,好似沒有看見一般。
你們吵你們的,別來找我!
有本事你就進去,沒本事你就在外面等著!
想讓我出面替你得罪李東?
呵呵,不好意思,門都沒有!
李東不算什么,一個小小的實習警察,但是李東的老婆可是宋辭。
姜志陽的前車之鑒擺在這里,誰敢招惹這頭母老虎?
動她的男人,先得掂量自己有沒有這副牙口!
徐兵笑著應對,“杜律師,你可千萬別亂說。”
“我們是法律的忠誠捍衛者,怎么可能凌駕在法律之上?”
“你說這話,那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誹謗警察,同樣也是犯法!”
“再說了,我也沒說不讓你見,只不過案情正在關鍵階段。”
“就算你想見,也不能說見就見吧?”
“根據同一法律條款,在你出具委托書和公函之后,警方也得安排一下,安排的時間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杜律師,你看,這不還沒到四十八小時么?”
杜瑤連連點頭,“跟我談法律是吧?”
“那我想請問你,我的當事人觸犯了哪條法律,你們有什么理由,對我的當事人進行拘押?”
徐兵冷著臉,“不好意思,涉及案情,暫時無可奉告。”
杜瑤又問,“那你們有什么證據,把我的當事人請到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