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你李東找許華熙的麻煩,不是因為黨紀國法,而是因為來自其他商人的授意?
那這件事可就性質不一樣了!
雖然最后的結果,都是以打掉華西集團為結果。
但是過程不一樣,性質也不一樣。
前者,李東是為民請命。
后者,李東是暗箱操作,公器私用。
通過這件事跟楚雄合作,最后李東收獲了名聲和金錢。
而楚雄,得到了華熙集團倒臺之后留下的市場!
也只有如此,才能將李東和楚雄之間畫上等號。
否則的話,一個小小的基層警察,拿什么資源去結交楚雄?
而對于楚雄來說,那就不一樣了。
李東雖然只是一名小小的基層警察,但他位置不高,身份不顯。
也很難有人會把李東,跟他聯系到一起。
如此一來,就可以通過李東這只螞蟻,來啃掉華西集團的這頭大象!
這就是楚雄為什么在李東身上大手筆投資的原因,也是李東為什么對華西集團緊咬不放的原因!
如果真是這樣,那么李東這個天州警隊的英雄,可就是欺世盜名了。
不光把天州警隊蒙在鼓里,也把上上下下,把省市領導,把天州百姓,全都蒙在鼓里。
如此一來,李東可就不是違法亂紀那么簡單,而是觸犯刑法!
畢竟在這件事情當中,李東間接導致了幾名相關人員的死亡。
如果是因為追逃又或者是調查案件,這些不可避免。
但如果李東是存在私心呢?
這些人的死亡,是不是可以避免?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