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律師,你還有什么要說的嗎?”
霍正看向林默問道。
林默:“審判長,我核心觀點是,我方當事人無論是從主觀意識上,還是客觀上,都沒有將氯巴占當做是毒品來進行販賣。
而是將氯巴占當做了藥物用途。
販毒罪名的主觀構成要件是‘明知是毒品而販賣,過失并不構成本罪’
客觀要件是‘有償轉讓毒品或者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收購毒品’
而我方當事人在走私氯巴占和售賣氯巴占的過程當中,并不知曉氯巴占是毒品,而且販賣的名義是治療罕見難治性癲癇。
所我方當事人并不構成販毒罪的主觀構建。
所以我認為我方當事人的行為并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販賣毒品。
審判長,我陳述完畢。”
林默的語氣很平淡,就像是敘事一樣。
霍正和其他兩位法官都沒有任何的表情變化,而是看向了高池。
羅大翔直播間內。
大家都認為林默說的非常對。
“唐院長不構成主觀要件,那么是不是就不能判販毒罪了?”
“呃,說是這么說,但是你要讓法官確定唐院長的氯巴占是醫用的。”
“啊?這是不就明擺著的嗎,法官應該不瞎吧。”
“....”
網友們議論紛紛。
這時候羅大翔也是冷靜的解釋道:“諸位,林律師說的沒錯,但是想要讓法官認定唐院長售賣氯巴占是醫用,可不是口頭說說這么簡單。
一般情況下,辯護律師應該會出示國外藥檢機構關于氯巴占的專業測評。
以此來證明氯巴占的醫藥性,讓法官有一個直觀的了解。
但是這里,林律師并沒有出示任何證據,只是口頭訴說,這很難讓法官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