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出現在90年代那個監控攝像不普及的年代,法官們都是靠著口供證據來判決的。
這就存在一個巨大的漏洞,舉個例子:‘如果一個黑澀會先惹怒你,在你對他進行攻擊的時候,他再一刀反殺了你,他在法律上是屬于正當防衛的。’
為什么?因為你在對他攻擊的時候,你可能已經觸犯了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那么這個黑澀會在反殺你的時候,是符合正當防衛的。
結果就是,你被黑澀會殺了,結果他屬于正當防衛,無罪。
所以法院為了避免出現這種荒唐,引起眾怒的例子,在對此類案件進行判罰的時候,都會判處防衛過當致人死亡。
會判決黑澀會故意殺人罪。
于是這種判罰就一直流傳了下來,直到現在都還是這樣判罰的。
遇到這種案例,法官會優先的判罰防衛過當。
如果有法學生留意的話,我國從刑法頒布開始,就很少啟用過第二十條的正當防衛。
也很少有律師會利用正當防衛這個條例去進行論證,林律師在這種案例中運用,還是第一次,沒有任何先例。
如果按照以往的判罰的話,確實會給王皓判罰出“防衛過當致人死亡”的。
所以林律師想要論證王皓屬于正當防衛的話,難上加難!”
羅大翔的語氣非常嚴肅,讓人感受到了無比緊張的氣氛。
就連羅大翔也沒有想到,這個汪聰的思路竟然轉變的如此之快!打的人措手不及!
而經過羅老師的解釋,觀眾們恍然大悟,原來是這么個回事。
但網友們的心情都非常不好。
“原來判罰正當防衛這么難啊!”
“誒,這...怎么辦啊!”
“不會真給王皓判個防衛過當致人死亡吧!”
“好氣啊!這是什么法律!能不能修改一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