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知道林默這個訴訟申請十分的離譜,但就是冥冥中有感覺,能行?
下一刻,陳廣泰詢問林默:“上訴方律師,你是否同意提前提交事實依據?”
林默瞇了瞇眼睛,你當我傻啊,肯定是要聽完你汪聰的陳述以后再提交啊。
不然你看了我提交的證據,等下你陳述的時候,讓你提前準備?
林默直接拒絕:“我方不同意。”
林默說這話的時候,還表現出了心虛的表情,仿佛是害怕提交真實證據一樣。
這一幕被廣大網友都捕抓到了,認為是林默心虛瘋魔的表現。
汪聰作為一個資深律師,捕捉對手的表情可是必修課之一!
審判長敲響法槌:“上訴方陳述完畢,請公訴方陳述。”
汪聰冷笑一聲,林默,運氣好讓你贏了兩場關注度極高的案子,你就以為自己行了?
遇上我,算上你倒霉!
此時此刻,他根據林默之前所有的表現,始終認為林默已經黔驢技窮,是在虛張聲勢。
于是他自信的說道:“審判長,我方訴訟申請如下:”
(晚上還有一章)
汪聰十分自信的繼續說道:
“一:駁回上訴律師提出的正當防衛申請,訴訟方律師提出的,王皓當時處于正當防衛狀態,但我提交的證據表明,王皓當時的狀態就是持刀殺人。
雖然他被趙武等人綁住,但是在他掙脫束縛之后,抽出刀具時他已經是安全的狀態,確還是拿著刀連殺三人,而且他是攜刀而來的,明顯就是主觀意義上想要殺掉趙武等人報仇,完全不構成任何正當防衛。
“二,根據我方二審時期新增加的證據表明,王皓的母親和姐姐并沒有被凌辱,那么王皓所說的因為親人被凌辱所以才殺三人的情況并不成立,我方認為,王皓就是蓄意報復,才去殺掉了趙武父子三人,因為我方要求判處王皓死刑,立即執行,同時剝奪政治權利終身。”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