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警車帶到市局后,一名年輕警員將我帶入一間詢問室。房間不大,只有一張桌子、幾把椅子,墻壁是單調的白色,我獨自坐在冰涼的金屬椅子上等待,時間仿佛過得很慢。
不久,門被推開,萬海峰帶著兩名警銜與他一樣、氣質沉穩的同事走了進來。三人在我對面坐下,氣氛頓時變得正式而凝重。
萬海峰將手中的文件夾放在桌上,率先開口,語氣公事公辦:“張辰,我們現在依法就金沙夜總會相關事宜對你進行詢問。”他清晰而準確地告知了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必須承擔的義務,語速平穩,不帶任何個人感情。
我點了點頭,表示明白:“我清楚。”
詢問正式開始。萬海峰首先問道:“根據我們初步掌握的情況,你作為金沙夜總會的股東,你占有百分之十的股份?”
我平靜地回答:“我實際持有的股份是百分之三十。另外百分之二十,是由宋尚天代持的。
他身旁那位國字臉的同事低頭在記錄本上快速寫著什么。
萬海峰繼續追問:“那么,作為股東,你是否參與過黃金城的日常經營?”
“當時黃金城因為資金周轉困難,主動找我入股夜總會。我們的合作模式很簡單,我只負責出資,然后按月領取分紅。夜總會的具體業務運營、人事財務,我從未參與,也不知情。”
“你和歐陽威是什么關系?”萬海峰話鋒一轉。
“歐陽威的女兒歐陽婧,是我的未婚妻。”我如實回答。
“據你了解,歐陽威和黃金城之間,是否存在什么過節或矛盾?”
“這個我不清楚。”我搖了搖頭,“歐陽威從未在我面前提起過黃金城,黃金城也從來沒說過他和歐陽威之間有什么問題。”
核心問題問完后,萬海峰與身旁兩位同事低聲交換了幾句意見。隨后,那位一直沉默寡、面容嚴肅的國字臉警察抬起頭,目光銳利地看向我,提出了新的問題:“張辰,你有沒有去過城防市?”
“沒有。”我肯定地回答。
“李光,你認識嗎?和他是什么關系?”他的問題直指要害。
我坦然道:“認識。我曾因開設賭場的事,和李光一同被判過刑。之后聯系很少。”
國字臉警察聽完我的回答,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沒有再繼續追問下去。萬海峰見狀,宣布本次詢問暫告一段落。三人收起筆錄本,離開了詢問室。
之后,另一名警員將我帶進一間拘留室。鐵門在身后“哐當”一聲關上,他遞過來一份一次性飯盒:“你的宵夜。”
我沒有胃口,那份飯盒原封不動地放在角落。我躺在硬板床上,盯著天花板上昏暗的燈光,一夜無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