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龍叔偶然間發現了狀態有問題的牟鑫宇,把他叫過來問話,三兩句話一嚇唬,牟鑫宇就把事情都交代了。
也正是因為龍叔的火眼金睛,我這會兒才能知道事情的真相。
牟鑫宇講完,從褲兜里拿出兩萬,擺在茶幾上。
“山哥,這是他們給我的,我一分沒動。
我當時不敢不收,怕他們多想。
我收了才能穩住他們。”
牟鑫宇都能分到兩萬,夠大氣的。
我猜那兩個負責暗箱操作偷錢的家伙,每人最少拿了10萬獎勵。
按照牟鑫宇匯報的數字,林志權扣了100萬現金,1200克的黃貨。
金價現在100左右,這些黃貨折現大概12萬左右。
這可不是小事了。
林叔的女兒,張夢清,偷摸做假單子搞錢,每張單子幾千上萬的搞。
林志權倒好,一次就是上百萬的搞。
讓他們父女這般搞下去,集團就是有金山銀山,沒多久也會被搬空。
我沒有處理過這樣的事,不知道以前龍叔他們咋處理的。
估計就是像那兩個偷錢的兄弟說的,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吧,不會去處理的。
要不然,這些人膽子怎么會這么大?
我猶記得,當時我帶人去掃周威場子的時候,姑父就曾偷偷拿了兩根金條,還分我一根。
當時我沒要,也叮囑姑父別要。
現在想來,或許姑父那輩人,對公與私之間的界限不敏感?
細想一下也不是。
如果真的不敏感,搞不清楚公與私的邊界,姑父當時也不會偷偷摸摸的拿。
知道偷偷摸摸,那就是知道這樣不對。
林志權也是知道不對的,所以才送兩萬給牟鑫宇。
今天被抓到這一百多萬的事,那么在此之前,就必然還有別的事。
他一開始可能也是幾千幾萬的拿,拿多了發現沒事,膽子就越來越大。
所以這種事,發現苗頭就得打擊。
“阿宇,這兩萬你拿回去,大膽花,這是公司獎勵給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