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結婚擺酒不能低于30桌,每一桌不能低于600標準(當時已經是豪華的標準了)。
3.不準打罵他女兒,有話必須好好說,要是敢動手,那就是仇家了,就得死一個人,不是林志權死就是老三死。
4.婚后不準沾花惹草,發現一次就剁了小雞雞。
5.有孩子后得送出國養,安全。
6.陪嫁20萬,但是只能存到張夢清卡里,不給老三。
聽了這些要求,我馬上提老三答應了:“沒問題。”
姑父正色道:“你哥說了不算,現在我問你,林志權這些要求,你能做到嗎老三?”
見老三緊握著拳頭,姑父再次提醒道:“我跟林志權,那就像你和遠山一樣的,夢清等于是我侄女,我得對她負責,你今天可得跟我講心底話,做了選擇就不能后悔。”
我看老三額頭都冒汗了,這把我急的呀。
這還是江湖人稱‘拼命三郎’的林老三嗎?
“哎呀老三你趕緊表態啊,錢不是問題,房子錢我給你搞定,啥時候訂婚我啥時候給你辦。”
本想過年再給老三買一套的,那時候手上或許更寬裕,眼下來看,計劃或許要提前。
“我.....”老三低聲開口:“我能做到,林叔說的那些要求,我都能做到,我會好好愛夢清,就像山哥愛許總一樣。”
“好!”姑父一拍大腿:“那這事兒就妥了,我叫個師傅看看日子,老三,你準備下,到時候搞個定親儀式。不搞隆重了,就擺三五桌就行。”
第二天姑父說日子問好了,就定在下月8號。
我要給老三錢,他死活不要,他說他攢了有錢。
房子是我給他買的,跟姑姑一個小區,小兩房,花了不到40萬。
這事敲定之后。
我就開始著手落實副總的事,我喊來了阿文。
林雄文也知道了他表哥要跟張夢清定親,知道我在背后出了力。
“山哥,你可不能偏心啊,就給我我三哥安排媳婦,不管兄弟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