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周時間,全省共收到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三萬余份,專項整治行動的初步成效開始顯現。
然而,隨著自查工作的深入推進,一些潛在的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
部分干部在填報過程中存在僥幸心理,對家屬經商情況表述模糊,刻意回避利用職權謀利的關鍵信息。
個別單位為追求“零問題”指標,對干部填報內容審核把關不嚴,甚至出現代填代報現象。
針對這些情況,省紀委迅速印發《關于進一步嚴肅自查工作紀律的補充通知》,要求各級組織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干部填報材料實行“一把手”簽字背書制度,對審核把關不力導致問題漏報的,將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同時,線索核查組提前介入,對自查報告中涉及的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干部的申報情況進行隨機抽查,通過與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的數據比對,發現了多起隱瞞不報的疑似案例。
這些舉措的出臺,有效震懾了心存僥幸的干部,確保了自查階段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為后續整改和處理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在自查工作基本完成后,專項整治行動隨即進入問題梳理和分類處置階段。
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業人員對三萬余份報告表進行集中審核,按照“三看”評估機制的標準,對涉及違規問題的干部家屬情況進行逐一研判,區分不同情形建立問題臺賬。
對初步認定存在輕微違規行為、且干部本人及家屬認錯態度良好、主動提出整改措施的,由所在單位組織部門約談提醒,督促限期整改。
對問題性質較為嚴重、可能存在利益輸送但尚未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線索核查組進行深入核查。
對涉嫌利用職權為家屬經營活動謀取巨額利益、造成惡劣影響的,直接啟動立案審查程序。
在此過程中,整改驗收組同步制定《違規問題整改驗收細則》,明確清退違規項目、返還不當得利的具體標準和時限要求,對每一項整改任務實行銷號管理。
為確保整改實效,驗收組聯合審計部門對返還資金的來源、流向進行全程跟蹤,對清退項目的工商變更登記情況進行實地核查,堅決防止“虛假清退”“明退暗不退”等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