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山縣隸屬含水市管轄。
距離含水市五十公里,離省城南匯,也有將近兩百多公里的路程。
由于豐山縣沒有高速公路,前往省城南匯有兩條路可供選擇。
一條是,走省道直奔含水市,之后,從含水上高速,到達南匯。
這條路的優點是,路況好,缺點是繞遠。
而另一條,則通過縣道前往臨近的歐德縣,在那里也能上高速。
優點自然是縮短路程,缺點也很明顯。
縣道路況差,其中還有一段山路,崎嶇陡峭,蜿蜒曲折。
要是外地人,肯定選擇第一條。
而對于在豐山縣工作多年的常景天來說,根本不算什么。
這條路他走的不止一次,甚至連哪里彎道多,哪里坑坑洼洼,他都記得清清楚楚。
本來,以常景天的身份,他完全可以將欣怡父女,委托豐山縣公安局信得過的下屬,把人送到南匯。
可他知道,此時非彼時。
這件事非同小可,必須自己親自去辦才放心。
畢竟牽扯到扳倒商廣信的關鍵證據,萬一中間出現什么差錯,這條線斷了,所有機會將前功盡棄。
他顧不上一路的疲憊,立刻驅車前往豐山縣。
一路上,常景天心急如焚,腦海中不斷浮現出欣怡父女可能遭遇的困境。
商廣信勢力龐大,一旦得知消息,很可能會派人阻止欣怡父女前往省城,甚至會對他們不利。
想到這里,常景天命令加大油門,車子高速公路上疾馳飛奔,以貼著限速的最高速度,直奔含水市。
為了以防萬一,常景天調動含水市局一輛車,四名便衣跟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