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內容他掃了幾眼,只看到幾條肺就氣炸了。什么嘛,簡直比霸王條款還霸道。
其中竟然還有這樣一條,甲方必須保證轉讓給乙方名下的所有產業,年純收入達到八位數,否則將按照百分之十付賠償金。
甲方指的是邵瘸子,乙方自然是申延偉。
這個提法就有滑稽成分。暫且不提邵瘸子是無償轉讓,單說生意給了你申延偉,能不能掙錢,掙多少錢,那是你自己的能力水平問題,和前任主人一毛錢關系沒有。
僅憑這一點,就足以說明申延偉有多欺負人,八位數字就是上千萬,占了人家的買賣,換成自己去做,還要必須保證年收入達到千萬,要不然就管邵瘸子要一百萬的賠償金。
關鍵是邵瘸子竟然會答應,其實不怪他,合同中這段文字是用英文寫的,邵瘸子不認識英文,自然看不懂。
而且他看的時候,正趕上和申延偉對話,注意力分散,怕是想問也忘記問了。
面對厲元朗發怒,申延偉很吃驚,他多長了個心眼,指著厲元朗質問他到底是誰?
“我是誰無關緊要。”厲元朗說著話,指向合同中那條不講理的英文條款,告訴邵瘸子:“邵哥,這條里面清楚寫著,如果你轉讓的名下產業不能讓申延偉賺足一千萬,就會賠一百萬。你可是看清楚了,這個字你到底要不要簽!”
“什么!”邵瘸子大驚失色,只是那段彎彎曲曲的蝌蚪式字體他不認識,但他絕對相信厲元朗沒有騙他。
于是邵瘸子勃然大怒,一拍桌子,拖著那條老殘腿拄著拐棍走到申延偉面前,嘴唇都在顫抖著,厲聲問道:“申延偉,你太過分了,搶我的店,占我的地盤我都能忍了,竟然還搞這些見不得人的勾當,你拿我當什么了,當腳下的螞蟻隨便踩是吧。”
申延偉沒想到,自己靜心設計,擅自加在合同里的這條不講理的要求被厲元朗識破。索性氣急敗壞撕破臉皮,不再裝出斯文相,干脆采取強制暴力,管誰是誰呢,一揮手對身后大喊:“還愣著干嘛,都給我收拾了,直到邵瘸子簽字為止。”
他身后八名大漢早就躍躍欲試,得到一聲令下,噌噌跳出來,就要沖向邵瘸子厲元朗以及二勇三人。
二勇趕緊著護在邵瘸子和厲元朗身前,擺好架勢,準備應對八個人的虎狼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