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所長有點惱了,指著林海的鼻子喝道:“你有什么資格指手畫腳啊,我知道該怎么做。”
林海也毫不示弱:“這不是指手畫腳,只是提醒和請求,如果因為你的不作為,導致行兇者逃走,進而對案件審理造成影響,我保留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訴的權力。你別瞪眼珠子,我的話沒有任何毛病,要不咱們給高局長或者姚政委打個電話,請他們給評評理。”
這招兒在兵法上叫做連蒙帶唬。
在縣委工作十年,林海對縣各局辦的領導還是很熟悉的,這些縣里的大員來拜見書記,偶爾也會跟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聊上幾句,雖然沒什么交情,但大多混了個臉熟。
劉所長當然不服氣,冷笑著道:“你少拿局長和政委嚇唬人,我現在是正常接警,詢問當事人,有什么可評理的。”
林海呵呵一笑,指著他說道:“有你這樣正常接警的嘛?我辦公室里有監控,就憑你現在這扮相,我甚至可以懷疑你的真實身份。要是我把監控錄像交給縣紀委,你這個所長能不能繼續干下去,都在兩可之間。”
這句話起到了點作用,劉所長聽罷,連忙將警服整理了下,氣焰也不那么囂張了。
旁邊的民警見狀,連忙走上前來,微笑著說道:“林主任,剛剛劉所情緒有點激動,你別介意啊。我是這么認為的,賀老板使用倉庫四年,沒付租金是屬實的,作為林場的負責人,你有權向其討要,但扣押倉庫里存放的貨物,就有點不妥了,這是兩回事,不能混淆。”
這位警官的話確實說到了點兒上。
從法律上說,即便賀老六沒交租金,林海也無權扣押他的貨物,公安和司法機關扣押公民財產時,也需出具相關的法律文件才能執行。
林海心里清楚,接下來的,才是今天的重頭戲,唱好了,諸事順利,唱不好,全盤皆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