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有了例外,就失去了權威性,甚至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這會讓許多人有空子可鉆。”
“邊城市委堅決擁護省委省政府的決策,堅決貫徹落實俊華省長的指示。對市政府發布的邊政發(2010)第152號文件,應該立即廢止。”
李節十分嚴肅地說道。
“其他同志,都談談看法吧!”
你衛江南不是打著“集體決定”的旗號嗎?
沒關系,我也可以用“集體決定”來否決你!
市委常委會做出的決議,在邊城擁有“最高效力”。
不過在正式表決前,“選擇”這個環節不能漏掉。這么好的機會,李節絕不會錯過。
按照常委會排名順序,李節之后,就該是市委副書記何大用表態。
何大用還在組織詞語,王浩日已經迫不及待地跳出來,大聲說道:“我完全贊同李節書記的意見,邊城市委市政府,都應該堅決貫徹落實俊華省長的指示。”
“作為政法委書記,我對宋建軍及其家人的遭遇,非常同情,也應該盡量給予幫助。我以個人名義,捐款三千元。”
嗯,浩日書記是沒錢嗎?
當然不是!
不要說三千五千,就算是三萬五萬,浩日書記也不皺一下眉頭。
關鍵他不能超過李節書記,還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李節捐五千,你也捐五千,怎么,浩日書記是覺得自己有資格和李節書記平起平坐了嗎?
不能飄嘛!
體制內的規矩,必須嚴格。
緊隨其后表態的是市委組織部長巖千鈞。說出來的話,也和王浩日大同小異,臨了,也是捐款三千元。
大家都是市委常委,逼格一樣。
為什么是三千不是四千?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