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振興臉色鐵青,衛江南倒是依舊面帶微笑,說道:“廖書記批評得很正確,維護整個政法委班子的團結,確實是大家的責任。”
“這樣吧,如果廖書記覺得我們公安局黨組擴大會議和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全體會議做出來的決定不妥,那就請廖書記現在召開政法委書記會議,重新討論這個案子。如果書記會議作出了不同的決定,我們可以再把向鳳嬌抓回來嘛。”
“問題不大!”
方振興有些詫異地看了他一眼,廖亞軍卻是微微一愣。
他本來是做好準備,衛江南跟他硬頂的。
只要衛江南在他辦公室拍了桌子,那不管這個案子最終如何定性,衛江南都已經輸了。
因為廖亞軍可以名正順地將一頂不尊重上級領導,破壞政法委班子團結的大帽子,端端正正地戴在衛江南的頭上,他還摘不掉!
可是現在,衛江南居然說出這么一番話來。
是衛江南怕了他廖亞軍,主動認輸服軟嗎?
用腳指頭都能想得到,這是不可能的。
此人的“囂張跋扈”,整個羅平縣,哦不,整個久安市官場都知道。
連常務副市長張青春都差點在衛江南手里一個跟斗栽到底,他廖亞軍算個屁啊。
那么他突然說出這么一番話,是個什么意思?
廖亞軍雖然官場智慧不如連城玉,到底也不是個蠢貨,很快就想明白了。
衛江南這是在給他下套。
雖然他廖亞軍是政法委書記,但是,具體到這個案子上,縣公安局黨組擴大會議和縣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全體會議做出來的決定,才具備法律效力。
政法委書記辦公會議做出來的決定,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盡管在實際操作中,政法委書記辦公會議做出來的決定,才是最終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