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還是手下留情的。
不管怎么說,公職保住了,理論上,黨籍也保住了。
最起碼余生還有個吃飯的保障,不至于老無所養。
因為陳甘榮是副科級實職干部,對于他的處理,公安局黨組通過之后,還需要報縣委政法委和縣紀委通過,最終報縣委批準。
不過大家都知道,這都只是正常走流程罷了。
陳甘榮的問題如此嚴重,不管是縣委政法委還是縣紀委,都沒理由不通過這個處理決定。縣委那邊,就更不可能有人出面保他了。
完全保不住的嘛!
想要保他,除非在公安局內部做出處理決定之前,直接找到衛江南“求情”,才有那么一線希望。
一旦上報,就算是衛江南,都已經無法改變這個結果。
反倒是對陳飛彬,徐軍等人的處理,在會議上引發了一陣小小的議論。
顯然大家都沒想到,衛江南會如此“決絕”。
五個人,全部“趕出去”!
不要說什么局紀委建議,這么重大的問題,在此之前,劉偉不可能不征求一把手的意見。而且,劉偉明知道局里編制緊張,正常情況下,也不會建議將他們全部清理出公安隊伍。
在大家想來,最適當的處置方式,就是“戴罪立功”。
為局里保住這五個編制再說。
全部清理出去,只能是衛局長自己的決定,乾綱獨斷。
“局長,那個,全部清理出公安隊伍,是不是,請您再考慮一下?”
讓大家都意想不到的是,這次第一個開口提出反對意見的,居然是李樂泉。衛江南的“第一心腹”。
當然,遣詞造句和語氣都很注意。
這是純粹的為局里著想,兩個政法專項編制,三個事業編制,實在是太“珍貴”了,就這么一下子干掉,實在有些“心疼”。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