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怎么了?”
“哼!他,他也不知道吃錯了什么藥,一天天的,盡跟市長作對。尤其是亂批條子,搞得財政局那邊,都無所適從了。”
高蕓氣憤憤地說道。
也是氣得狠了,才這么不顧禮節,直接指責常務副市長“吃錯了藥”。
衛江南頓時了然。
市政府幾位副市長各有分工,其中有財政權的,只有張青春這位常務副市長。
市里確實施行的是“財政一支筆”制度,大額財政支付,都需要市長親筆簽字才能生效。同時為了確保常務副市長與其他副市長有所區別,張青春手里,也有一定的財政權。
在久安,常務副市長可以簽批五十萬以下的款項。
這一點,各地的規定不盡相同。
但不同的只是具體數額,常務副是一定要有部分財政權的。
否則他和普通副市長也就沒啥不一樣了。
畢竟市長管全盤,其他副市長分管的領域,市長都可以名正順的插手。理論上,所有副市長的分管工作,都來自市長的授權。
市長才是市政府所有工作的正管。
常務副市長就沒有這個權力。
一般來說,常務副雖然手里有財權,卻也不會輕易動用。哪怕是五十萬以下的款項,他簽批之后,也會禮節性地再轉給市長那里批一下。
這是為了表示對市長的尊重,同時也端正自己的態度。
當然,市長一般也會照顧常務副的面子,五十萬以下款項,常務副批了,送到市長這里,通常不會駁回,順勢也簽個字。
這都是“約定俗成”的規則。
但是現在,張青春顯然是破壞了這個規則。
所以高妍才會如此生氣。
問題在于,張青春這么干,破壞的只是“潛規則”而不是“明規則”,他確實有簽批五十萬以下款項的權力。他要自行其是,不鳥高妍,至少在規則層面上,高妍還真不好指責他。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