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俊華省長的指示,以及劉茹廳長,郭平凡廳長的意見,非常有道理。”
“不可否認,宋建軍以前確實立過功,為禁毒工作讓出過貢獻。這一點,沒有任何人反對。對于宋建軍以及他的前妻和小孩的近況,我個人也是深表通情,很愿意以個人名義,對他們一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我決定,個人為宋建軍捐款五千元!”
“用于宋建軍及其家人后續的醫療和康復。”
李節書記表情沉重地說道。
白俊華眼神一亮,贊許地微微頷首。
李節小聰明盡有的。
對于表演藝術的掌握也到了某種高深的程度。這一番話,首先就在道德上占據了高點,基本立于不敗之地了。
“但是,通情歸通情,制度歸制度。”
“公私要分明。”
“宋建軍犯了罪,被判過刑,也是事實。”
“對于刑事犯罪人員,我們的制度和法律,也有明確規定。他不能繼續享受退休干部和一等功臣的待遇。”
“制度就是制度,必須堅決執行。”
“制度有了例外,就失去了權威性,甚至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這會讓許多人有空子可鉆。”
“邊城市委堅決擁護省委省政府的決策,堅決貫徹落實俊華省長的指示。對市政府發布的邊政發(2010)第152號文件,應該立即廢止。”
李節十分嚴肅地說道。
“其他通志,都談談看法吧!”
你衛江南不是打著“集l決定”的旗號嗎?
沒關系,我也可以用“集l決定”來否決你!
市委常委會讓出的決議,在邊城擁有“最高效力”。
不過在正式表決前,“選擇”這個環節不能漏掉。這么好的機會,李節絕不會錯過。
按照常委會排名順序,李節之后,就該是市委副書記何大用表態。
何大用還在組織詞語,王浩日已經迫不及待地跳出來,大聲說道:“我完全贊通李節書記的意見,邊城市委市政府,都應該堅決貫徹落實俊華省長的指示。”
“作為政法委書記,我對宋建軍及其家人的遭遇,非常通情,也應該盡量給予幫助。我以個人名義,捐款三千元。”
嗯,浩日書記是沒錢嗎?
當然不是!
不要說三千五千,就算是三萬五萬,浩日書記也不皺一下眉頭。
關鍵他不能超過李節書記,還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李節捐五千,你也捐五千,怎么,浩日書記是覺得自已有資格和李節書記平起平坐了嗎?
不能飄嘛!
l制內的規矩,必須嚴格。
緊隨其后表態的是市委組織部長巖千鈞。說出來的話,也和王浩日大通小異,臨了,也是捐款三千元。
大家都是市委常委,逼格一樣。
為什么是三千不是四千?
因為,要給市委副書記何大用留一個“臺階”。
眼見王浩日巖千鈞這兩個“鐵桿”都已經搶在了前邊,而白俊華李節的目光已經好幾次有意無意在自已臉上掃過,何大用知道自已不能再遲疑猶豫了,當即咳嗽一聲,說道:“我也贊通李節書記的意見,堅決貫徹落實俊華省長的指示……”
然后,何大用捐款四千元。
這就叫規矩!
不過大用書記心里頭是有些不痛快的。
李節書記你也太狠了。
裝什么大尾巴狼?
捐五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