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知陪嚴云紅置辦完東西,兩人在縣城的國營飯店里吃了碗面條后便回了家。
嚴云紅和許宏均結婚請酒的日子定在了兩天后。
那天一早,林宜知多借了一輛自行車,和齊巍山一起騎著自行車帶著孩子往李家屯兒趕去。
許宏均在距離農場還算近的李家屯兒邊緣租了一個院子。
院子在李家屯兒的外圍,原來的主人在新的宅基地蓋了房子后,這房子就空了下來。
現在許宏均找到他想租,他二話沒說,一個月三塊錢租給了許宏均,且直接拿了他十年的房租。
這十年不漲價,不過問,相當于是許宏均和嚴云紅自己的家。
許宏均為了以防萬一,還和房東簽了協議,到李家屯兒的大隊長那里做了見證,也讓農場那邊的主任做了見證。
林宜知在知道許宏均簽了十年合同時,當時都有點懷疑他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不過想想應該不會,許宏均雖然聰明,卻也沒有表現出任何一點知道后世事情的模樣。
只能說,他比較有危機意識吧。
許宏均的家在李家屯兒的外圍,距離最近的人家也將近有五十米的距離,當初原房主一心想要離開,就是覺得這里有點偏僻。
但是許宏均覺得剛好。
他和嚴云紅從訂下房子交完錢再到搬進來,不過才一天的時間,這一天里,兩人把房子打掃得干干凈凈,還簡單地添置了一點家具。
聽嚴云紅的意思,他們家的那些家具都是許宏均去縣城里的垃圾回收站拉回來的。